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有关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决定在龙悦居、龙泽苑、龙海家园、龙瑞佳园、朗麓家园、和悦居6个小区安排300套住房,定向配租给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中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属残疾人的在册轮候家庭。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次配租房源分布在龙悦居、龙泽苑、龙海家园、龙瑞佳园、朗麓家园、和悦居6个小区,共300套公共租赁住房,其中:
1.龙悦居175套,位于龙华区白龙路与玉龙路、新区大道与玉龙路交汇处;
2.龙泽苑30套,位于龙华区民治街道十一号支路与民塘路交汇处;
3.龙海家园30套,位于前海开发区东端南侧;
4.龙瑞佳园5套,位于南山区大南山西南侧;
5.朗麓家园14套,位于南山区留仙大道南侧;
6.和悦居46套,位于龙岗区龙岗大道、牛始埔路交汇处。
(二)具体情况
1.无障碍住房2套,位于龙悦居四期,均为二房一厅,建筑面积64平方米左右;
2.普通住房298套,其中:
(1)龙悦居二期78套,其中一房一厅43套(厅与房间未做隔断),建筑面积35平方米左右;二房一厅35套,建筑面积49平方米左右;
(2)龙悦居三期58套,其中单身公寓30套,建筑面积35平方米左右;一房一厅28套,建筑面积49平方米左右;
(3)龙悦居四期37套,均为二房一厅,其中建筑面积50平方米左右住房10套,建筑面积63平方米左右住房27套;
(4)龙泽苑30套,均为单身公寓,建筑面积35平方米左右;
(5)龙海家园30套,其中单身公寓10套,建筑面积35平方米左右;二房一厅20套,建筑面积50平方米左右;
(6)龙瑞佳园5套,均为二房一厅,建筑面积60平方米左右;
(7)朗麓家园14套,其中单身公寓10套,建筑面积33平方米左右;二房一厅4套,建筑面积55平方米左右;
(8)和悦居一期26套,均为二房一厅,建筑面积60平方米左右;
(9)和悦居二期20套,均为二房一厅,建筑面积49平方米左右。
二、配租对象
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拥有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有效残疾证,且认租截止前已提交残疾证明材料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在册轮候人名单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https://zjj.sz.gov.cn/查询。
三、配租方式
(一)选房排位规则
本次配租的选房排位顺序将根据认租家庭在轮候册中的轮候排序依次确定。轮候排序相同的,通过抽签方式确定先后顺序。
(二)配租面积标准
以在册轮候人符合条件的家庭(含单身居民,下同)人口数配置房源面积,单身居民可选建筑面积33至35平方米左右的单身公寓或一房一厅住房,2人家庭可选建筑面积49至55平方米左右的一房一厅、二房一厅及以下面积的住房,3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次配租所有户型的普通住房。
认租人自愿认租低于其家庭人口数对应建筑面积住房的,视为其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三)配租规则
无障碍住房配租对象为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残疾类型为肢体残疾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3人及以上家庭,该类家庭也可按配租面积标准选择普通住房。其他家庭只能选择普通住房。房源选完即止。
四、配租程序
(一)网上认租
符合认租条件的在册轮候人,应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业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认租申请”页面,确认符合计算配租面积条件的家庭人口数等信息,在线提交认租申请。
网上认租时间为:2019年5月6日9:00-2019年5月20日18:00。2019年5月20日18:00前未完成网上认租的,视为放弃本次认租。
认租人的住房、人口、户籍、婚姻状况和残疾等信息发生变化的,须于认租截止时间前登录深圳保障性住房统一轮候信息系统在线提交信息变更申请或持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到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窗口申请变更。本次认租人认租资格的核查时点为2019年5月20日18:00。
(二)现场看房
现场看房时间为2019年5月6日-2019年5月20日。
符合本次认租要求的在册轮候人,可提前一天与小区管理处预约看房时间,并凭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按约定的时间现场看房,各小区管理处联系方式如下:
龙悦居二期管理处,联系电话:32903977;
龙悦居三期管理处,联系电话:32903737;
龙悦居四期管理处,联系电话:32903366;
龙泽苑管理处,联系电话:86329739;
龙海家园管理处,联系电话:86700808;
龙瑞佳园管理处,联系电话:21612261;
朗麓家园管理处,联系电话:36880068;
和悦居管理处,联系电话:33908166。
(三)认租名单核查及公示
市住房保障署将会同有关部门对网上认租的申请家庭信息进行核查,确定认租家庭名单及选房排位,并在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四)选房和签约
对公示无异议以及有异议经复核合格的认租人,安排选房和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限3年,期满后按规定申请续租。房源选完即止。
五、租金、物业管理费
(一)租金标准
龙悦居二、四期公共租赁住房基准租金标准为16.5元/月•平方米;
龙悦居三期公共租赁住房基准租金标准为17.6元/月•平方米;
龙泽苑公共租赁住房基准租金标准为18.7元/月•平方米;
龙海家园公共租赁住房基准租金标准为19.8元/月•平方米;
龙瑞佳园公共租赁住房基准租金标准为23.1元/月•平方米;
朗麓家园公共租赁住房基准租金标准为23.1元/月•平方米;
和悦居公共租赁住房基准租金标准为13.2元/月•平方米。
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
(二)物业管理费标准
龙悦居二、三、四期物业管理费为2.56元/月•平方米;
龙泽苑物业管理费为2.27元/月•平方米;
龙海家园物业管理费为3.2元/月•平方米;
龙瑞佳园物业管理费为3.2元/月•平方米;
朗麓家园物业管理费为2.88元/月•平方米;
和悦居物业管理费为2.88元/月•平方米。
六、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或市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提倡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83788218,地址: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一楼信访室。
市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七、重要提示
(一)龙悦居二期、龙悦居三期、龙悦居四期的住房地面为复合木地板或瓷砖,配置了空调、热水器、抽油烟机、燃气灶。
龙泽苑住房地面为瓷砖,未配置家用器具。
龙海家园住房地面为瓷砖,配置了抽油烟机、燃气灶、热水器、空调(主卧和客厅配置了空调,两房一厅的侧卧未配置空调)。
龙瑞佳园住房地面为瓷砖,配置了抽油烟机、燃气灶,未配置空调、热水器等家用器具。
朗麓家园住房地面为瓷砖,配置了抽油烟机,未配备空调、热水器、燃气灶等家用器具。
和悦居住房地面为瓷砖,配置了抽油烟机、燃气灶,未配置空调。一期未配置热水器,二期配置了热水器。
鉴于目前我市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已停止配置家用器具,上述供应的公共租赁住房大部分属退租房源,如原配置的家用器具无法正常使用,需由认租家庭自行维修或更换。
(二)认租家庭中不具有本市户籍的成年子女不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三)已认租其它公共租赁住房且符合本通告配租条件的在册残疾人轮候家庭,可同时认租本次公共租赁住房。一个家庭只能选定并承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
(四)已签订安居型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且仍有效的,将不纳入本次选房通告的选房名单(入围、候补入围及递补名单)。
(五)房源有限,请申请家庭及时办理认租、选房、签约等事项。凡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的,均视为自行放弃本次认租。
(六)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规定,合格认租家庭有如下行为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1.排序到位,有其对应面积标准的房源但未选房;
2.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时间交付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
上述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七)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人的住房、人口、户籍、婚姻状况和残疾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在签订租赁合同前如实申报。信息变更后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八)认租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负责。如隐瞒或者虚报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我署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若本次配租结束后仍有剩余房源,我署将另行分配。
(十)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一层南部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
咨询电话:(0755)23913773。
深圳市住房保障署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