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和《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与配售办法》的规定,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对安居型商品房申请人林志奇、张娟玲、徐辉家庭作出了申请不合格的意见。申请人提出申诉,经复核,林志奇、张娟玲、徐辉符合安居型商品房申请条件。现将以下相关信息予以补充公示:
受理回执号 |
受理时间 |
姓名 |
人员类别 |
身份证号码 |
户籍 |
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保累计缴费时间 |
住房情况 |
备注 |
SQR00067031 |
2017年1月5日 |
林志奇 |
申请人 |
44142219710720**** |
深户 |
五年以上 |
无自有住房 |
提出申诉,并提交了相关材料。经复核,符合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条件。 |
林相求 |
共同申请人 |
44142219731212**** |
深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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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鑫 |
共同申请人 |
44030320030410**** |
深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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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QR00105808 |
2018年3月13日 |
张娟玲 |
申请人 |
44142519720306**** |
深户 |
五年以上 |
无自有住房 |
提出申诉,并提交了相关材料。经复核,符合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条件。 |
SQR00107064 |
2018年3月27日 |
徐辉 |
申请人 |
21010419631109**** |
深户 |
五年以上 |
无自有住房 |
提出申诉,并提交了相关材料。经复核,符合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条件。 |
康利 |
共同申请人 |
50023519831018**** |
深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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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煜涵 |
共同申请人 |
44030520120927**** |
深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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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淑霞 |
共同申请人 |
21010419400916**** |
深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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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俭 |
共同申请人 |
21010419351214**** |
深户 |
一、公示时间和方式
从2019年3月13日至3月27日(公示15日),在以下网站公示:
深圳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ov.cn);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https://zjj.sz.gov.cn)。
二、信息校正
公示期间,申请家庭如发现公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请在公示期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深圳市住房保障署业务办理大厅(地址: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大厦一楼,咨询电话:23913773)提交信息变更。逾期未提交的,视为申请家庭认同本次公示信息。
三、投诉举报和监督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或市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83788218,地址: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一楼信访室。
(二)市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受理单位将对举报人严格保密。
四、重要提示
对本次公示信息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将根据轮候配售办法规定的轮候规则,按照备案回执编号的先后确定其日常轮候排序,载入轮候册。
深圳市住房保障署
2019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