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和《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与配售办法》的规定,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对安居型商品房申请人刘宁波、邱雅丽家庭作出了申请不合格的意见。申请人提出申诉,经复核,刘宁波、邱雅丽符合安居型商品房申请条件。现将以下相关信息予以补充公示:
受理回执号 | 受理时间 | 姓名 | 人员类别 | 身份证号码 | 户籍 | 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保累计缴费时间 | 住房情况 | 备注 |
SQR00049867 | 2016年6月16日 | 刘宁波 | 申请人 | 44030119760915**** | 深户 | 五年以上 | 无自有住房 | 提出申诉,并提交了相关材料。经复核,符合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条件。 |
刘振轩 | 共同申请人 | 44030520060914**** | 深户 | |||||
SQR00052966 | 2016年7月25日 | 邱雅丽 | 申请人 | 44030719791029**** | 深户 | 五年以上 | 无自有住房 | 提出申诉,并提交了相关材料。经复核,符合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条件。 |
苏果锋 | 共同申请人 | 51382219890427**** | 深户 | |||||
苏宥鸣 | 共同申请人 | 44030720150915**** | 深户 | |||||
苏秋燕 | 共同申请人 | 44030720130310**** | 深户 |
一、公示时间和方式
从2018年7月20日至8月3日(公示15日),在以下网站公示。
深圳政府在线网站;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
二、信息校正
公示期间,申请家庭如发现公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请在公示期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深圳市住房保障署业务办理大厅(地址: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大厦一楼,咨询电话:23913773)提交信息变更。逾期未提交的,视为申请家庭认同本次公示信息。
三、投诉举报和监督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或市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83788218,地址: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一楼信访室。
(二)市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受理单位将对举报人严格保密。
四、重要提示
对本次公示信息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将根据轮候配售办法规定的轮候规则,按照备案回执编号的先后确定其日常轮候排序,载入轮候册。
深圳市住房保障署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