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第二批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县、区)、产业基地和示范项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落实,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具备较好装配式建筑发展基础的各区(含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及前海管理局,下同)积极申报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县、区),按照广东省《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县、区)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进行申报,并径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二、请各单位将通知转发区内装配式建筑相关企业和项目,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项目申报广东省第二批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和示范项目。于2019年11月21日前将书面材料(一式八份,A4纸张装订成册)、电子版材料(刻录光盘两份并贴标签,注明申报单位和项目名称)一同报送我局,经统一审核后出具推荐意见,逾期不予受理。
三、请申报产业基地和示范项目的单位按下述要求报送材料:广东省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申报材料报送至勘察设计与建设科技处(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705室,黄青青),广东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申报材料报送至深圳市建设科技促进中心(福田区振兴路1号住建科研楼北楼N418室,朱亮)。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第二批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县、区)、产业基地和示范项目的通知》及相关表格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9年11月11日
(联系人:黄青青,联系电话:83788910、13713789197;联系人:朱亮,联系电话:83787861、18319437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