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建规〔2019〕5号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我局决定废止《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界定标准>的通知》(深建规[2016]9号)。废止后,棚户区改造项目界定标准按照《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府规[2018]8号)相关规定执行。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