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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研究会关于招聘工作人员和实习生的公告

  深圳市住房研究会(以下简称本会)是依法登记设立的主要从事住房和城市建设相关问题研究的公益性社会智库。本会成立于2010年12月,由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万科地产、招商地产、中航地产、市建筑科学研究院、市燃气集团、中建钢构等多家知名企业和多位知名专家学者共同发起,其业务主管单位为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本会自成立以来,先后受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区住房和建设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单位委托,开展了200多项专业课题研究。主要成果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委托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定位研究》《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纲要》等法规政策课题研究。其中,《创新住房保障体制机制,构建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住房保障体系》获深圳市委市政府“重大调研课题一等奖”。

  近年来,本会还承担了《深圳市住房保障发展“十三五”规划》《深圳市棚户区改造规划》及配套政策措施课题研究,并积极参与了深圳市深化住房制度改革1+3+N课题研究论证及文件起草工作。按照业务主管单位的要求,本会近期还将承担或参与深圳市住房保障“十四五”发展规划、建设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的前期研究,工程建设和建设行业高质量发展中长期发展策略等重大课题研究。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有意愿从事住房和城市建设领域公共政策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研究的工作人员和实习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工作人员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含往届毕业生),或经国家学历学位认证部门认可的境外高校毕业生,具体报名条件是: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程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管理等)、建筑类(建筑学、城乡规划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及数据分析相关专业、法学类、金融学或经济学相关专业、新闻学或汉语言文学相关专业;

  3.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政策研究和沟通协调能力;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实习生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或经国家学历学位认证部门认可的境外高校毕业生(2019年及以后毕业),具体报名条件是:

  1.博士生或硕士研究生在读;

  2.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程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管理等)、建筑类(建筑学、城乡规划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及数据分析相关专业、法学类、金融学或经济学相关专业、新闻学或汉语言文学相关专业;

  3.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政策研究和沟通协调能力;

  4.本年度具备三个月以上在本会从事实习工作的时间;

  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及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报名时间

  2019年4月1日至5月31日。

  三、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请以邮件形式提交个人简历,附件包括学历学位证书、其他资格证书、获奖情况、研究成果、代表作品等有关材料扫描件。

  (注:邮件主题和简历请按以下方式命名“应聘岗位+毕业院校+专业+姓名”)

  四、招聘流程及录用

  本会将根据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和面试的人员。根据综合成绩确定拟聘人选,并履行体检、考察、签约等相关程序。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通过邮件或电话通知。

  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工作人员参照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待遇提供薪酬及福利,具体标准可面议;实习生按国家及本市规定发放实习工资,表现优秀者,可录用为工作人员。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仙慧琴 李峻

  邮 箱:szshra@126.com

  联系电话:83882156 83516678-8012

  

深圳市住房研究会

2019年4月1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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