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市法制办会同市住房建设局起草了《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为保证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现将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全文予以发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17年12月25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深圳政府法制信息网或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相关栏目在线提交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西C5080室(邮编:518035)或,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901室(邮编:51803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立法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wangh@fzb.sz.gov.cn。
(四)关注“深圳法制”微信公众号,在“互动交流-立法意见反馈”栏目提交意见。
附件:1.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2.《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7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