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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组建建筑工程抢险应急队伍和建筑工程抢险应急专家库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相关人员:

  为深刻吸取光明新区“12.20”特大滑坡事故教训,按照全市城市公共安全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提高建筑工程抢险应急处置水平,完善我市建筑工程抢险应急队伍专业化处置和救援能力,完善建筑工程抢险应急专家库,不断加强建筑工程抢险专项应急指挥部建设,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体系。为做好建筑工程抢险应急队伍和建筑工程抢险应急专家库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圳市建筑工程抢险应急队伍主要依托具备一定实力、管理规范的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平时企业自行管理和正常安排生产经营活动,应急时就近、择优调用。主管部门每年拨付一定的设备维护保养费用和队伍管理费用,应急费用另行安排。(申报条件详见附件1)

  二、应急专家库专家的遴选采取自愿报名,择优选用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选录用,请致力于建筑施工安全应急工作的能人志士踊跃报名。(申报条件详见附件2)

  三、请符合条件、愿意参加的相关单位或个人分别填写《深圳市建筑工程抢险应急队伍申请表》(附件3)或《深圳市建筑工程抢险应急专家申请表》(附件4)。于4月18日前将纸质件及电子版送达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工程质量安全处。

  专此通知。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703室

  联系人:张工,83785030

  电子邮箱:zhangying@szjs.gov.cn

  附件:1.深圳市建筑工程抢险应急物资储备标准

  2.深圳市建筑工程抢险应急专家申请条件

  3.深圳市建筑工程抢险应急队伍申请表

  4.深圳市建筑工程抢险应急专家申请表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6年3月31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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