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2013年度散装水泥专项基金收支计划的批复》(深财居〔2013〕5号)和《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批复2013年度建筑节能发展资金收支计划的函》(深财居函〔2013〕1505号),并报市政府批准,2013年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和建筑节能发展资金收支计划已下达,根据节能科技资金有关办法的规定,现向社会公示2013年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和建筑节能发展资金扶持项目及承担单位(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从2013年7月23日至7月31日,共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为保证异议处理的客观、公正,匿名异议将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单位: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712室
邮编:518000
联系人:周小建,联系电话:83787286
附件:1.2013年度散装水泥专项基金收支计划一览表
2.2013年度建筑节能发展资金收支计划一览表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3年7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