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人才住房配租申请有关事项的通告》(简称《配租通告》),市住房保障署已完成面向园区企业、市总部企业、南山区总部企业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在职人才(简称“在职人才”)配租人才住房的申请受理及审核工作。本次共受理64家企业1972名在职人才的住房申请,经审核,有63家企业1796人符合配租条件(详见附件1)。现将配租方案和配租结果通告如下:
一、配租方案
根据各类户型的合格申请套数和本次可供应房源套数,确定配租比例如下:单身公寓户型为3.8%、二房户型为73%、三房户型为100%。依据上述配租比例、申请单位合格申请套数及申请单位2018年度在深纳税总额,确定申请单位的配租套数。
二、配租结果
按照前述配租方案,本次面向在职人才实际配租人才住房共344套,配租结果见附件2。申请单位可登录《人才及公共租赁住房单位申报系统》(下称“申报系统”)查询不合格申请详细情况。咨询电话:83210052。
各户型房源的配租情况见下表。
三、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或市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提倡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83788218,地址:福田区振兴路1号住建科研楼附楼一楼。
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投诉举报电话:83080338,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益田大厦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运营管理中心2楼深圳市人才安居服务大厅。
市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四、特别说明
(一)请获得配租住房的申请单位于2020年4月3日至4月10日(工作日)到市住房保障署领取人才住房分配单,并在分配单规定的时间内,与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逾期未领取分配单或未办理签约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配租房源。
(二)签订租赁合同前,申请单位应当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规定确定具体入住人,并向市住房保障署报备。经核查不符合条件的,不得入住。
(三)承租单位应按照《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的规定使用配租住房,不按规定使用的,将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对承租单位进行处罚。
附件:
1.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人才住房审核结果表
2.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人才住房配租结果表
深圳市住房保障署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