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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兴益联置业有限公司关于立新领寓、凤凰领寓安居型商品房选房有关事项的通告

  立新领寓、凤凰领寓安居型商品房认购家庭资格核查结果公示已经结束。根据《深圳市兴益联置业有限公司关于立新领寓、凤凰领寓安居型商品房申购有关事项的通告》(以下简称《申购通告》)以及《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关于立新领寓、凤凰领寓安居型商品房项目房源认购资格核查结果的公示》相关规定,现将立新领寓、凤凰领寓安居型商品房合格认购家庭的选房名单、选房排位以及选房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房名单及排位

  根据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查结果,合格认购家庭13864户。根据《申购通告》规定,按照1:2比例确定A队列(认购两房的选房队列)入围认购家庭562户,候补入围认购家庭562户,递补认购家庭9600户;B队列(认购三房的选房队列)入围认购家庭26户,候补入围认购家庭26户,递补认购家庭3088户。具体名单及排位详见附件1-6。

  二、选房有关事项

  (一)入围及候补入围认购家庭的选房时间

  入围及候补入围认购家庭的选房时间为2020年11月8日至11月13日上午场,房源选完即止。具体选房时间安排详见附件7。入围及候补入围认购家庭应于2020年11月6日9:00起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政务服务”—>“服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住房保障服务主页”—>“打印选房通知书”,在线打印选房通知书。

  (二)递补名单中认购家庭的选房安排

  入围和候补入围认购家庭选房结束后,如有剩余房源,将由递补名单中的认购家庭按照实际排位顺序依次递补选房,剩余房源选完即止。

  递补认购家庭选房时间为2020年11月13日下午场至11月19日。具体选房时间详见附件7。递补认购家庭可于2020年11月6日9:00起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政务服务”—>“服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住房保障服务主页”—>“打印选房通知书”,在线打印选房通知书。

  (三)选房地点

  立新领寓、凤凰领寓销售中心,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107国道辅路旁碧桂园菁英领寓3号楼商业裙楼,交通指引详见附件8。

  因疫情防控需要,每个选房家庭最多安排两人到场参加选房,请参加选房的人员,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做好个人防护,配合做好健康监测。

  (四)注意事项

  1、认购家庭应当按照选房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携带选房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的储蓄卡(余额超过人民币2万元,用于交纳2万元认购定金)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选房。

  认购家庭委托其他人选房的,被委托人须提供经公证的选房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根据《申购通告》,认购家庭选房时只能选择认购意向对应房源中的一套住房,不能选择认购意向之外的房源。

  3、认购家庭应当按照选房通知书规定时间到达现场选房。认购家庭选房排序到位,经现场呼叫选房三次仍未到场的,视为放弃其选房顺序。认购家庭错过其选房顺序但在当天选房结束前到达现场签到,可在签到当场选房结束后按原选房排位的先后顺序依次选房;在当天选房结束前未到场签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选房。

  4、认购家庭选定房号后,应按规定当场缴纳认购定金人民币2万元,并签订认购协议书。未按规定时间选房的,视为自动放弃选房。

  租住市本级保障性住房的认购家庭,在签订安居型商品房认购协议书的同时,需办理租住住房延期退房的相关手续。

  5、认购家庭选定房号后,应当场签订认购协议书。认购家庭已选定住房但未在当天选房结束前签订认购协议书的,或已签订认购协议书但在当天选房结束前又书面声明放弃所选定住房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若房源所属队列的住房在当天选房场次未全部被选定,其所放弃的住房纳入次日待选房源;若房源所属队列的住房在当天选房场次全部被选定,其所放弃的住房由排在最后选定住房的认购家庭之后的认购家庭,按照选房排位的先后顺序依次选房。

  6、选房期间,每天选房工作结束后,于当日22:00前,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政务服务”—>“服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住房保障服务主页”—>“选房结果公示”专栏公布选房结果。

  7、若本次选房结束后仍有剩余房源,开发建设单位可申请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收购,收购的房源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作为人才住房统一管理和分配。

  (五)认购家庭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认购受理截止后至签订购房合同前,认购家庭住房、婚姻、人口、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在线提交信息变更申请或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地址: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一层南部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咨询电话:88631666)提交信息变更(节假日除外)。轮候信息发生变化导致认购家庭不再符合认购或轮候条件的,将被取消认购或轮候资格,且不予签订购房合同。认购家庭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已选房的认购家庭应按照认购协议书的约定按时交纳购房款并签订安居型商品房买卖合同。

  三、监督、举报和投诉

  本项目住房认购家庭的信息,均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查询。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或市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83788218,地址:福田区振兴路1号住建科研楼附楼一楼信访室。

  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地址: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大厦南面一楼。

  市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附件:

  1.A队列入围认购家庭名单及排位

  2.A队列候补入围认购家庭名单及排位

  3.A队列递补认购家庭名单及排位

  4.B队列入围认购家庭名单及排位

  5.B队列候补入围认购家庭名单及排位

  6.B队列递补认购家庭名单及排位

  7.入围、候补入围、递补认购家庭选房时间安排表

  8.立新领寓、凤凰领寓安居型商品房选房交通指引和注意事项

  9.深圳市兴益联置业有限公司关于更正《立新领寓、凤凰领寓安居型商品房售房说明书》的通告

  深圳市兴益联置业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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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房现场地点二维码)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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