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关于受理合正置地大厦人才住房配租申请的通告》(下称《配租通告》),市住房保障署已完成面向流动站、工作站及创新基地在站博士后、市总部企业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在职人才配租人才住房的申请受理及审核工作。本次共受理21家注册地在罗湖区、福田区、南山区的流动站、工作站及创新基地154名在站博士后及31家注册地在罗湖区、福田区、南山区的市总部企业949名在职人才的住房申请,经审核,有21家流动站、工作站及创新基地134名在站博士后及31家总部企业759名在职人才符合配租条件(详见附件1、2)。现将配租方案和配租结果通告如下:
一、配租方案
根据各类户型的合格申请套数和本次可供应房源套数,确定配租比例如下:
(一)面向在站博士后的配租比例为100%。
(二)面向总部企业在职人才的配租比例为:单身公寓户型为20.7%、二房户型为35.5%。
依据上述配租比例、申请单位的合格申请套数及申请单位2019年度在深纳税总额,确定申请单位的配租套数。
二、配租结果
按照前述配租方案,本次面向在站博士后及总部企业在职人才共配租人才住房共313套,配租结果见附件3、4。申请单位可登录《人才及公共租赁住房单位申报系统》(网址:https://zjj.sz.gov.cn/rczfdw_sz/)查询不合格申请人员的详细情况。咨询电话:83210052。
各配租对象及户型房源的配租情况见下表。
三、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或市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提倡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83788218,地址:福田区振兴路1号住建科研楼附楼一楼。
市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四、特别说明
(一)请获得配租住房的申请单位住房专员(住房专员发生变更的申请单位应重新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携带本人身份证件于2021年4月19日至5月30日(工作日)到市住房保障署领取人才住房分配单,并在分配单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逾期未领取分配单或未办理签约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配租房源。
(二)签订租赁合同前,申请单位应当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配租通告》等规定确定具体入住人,并向市住房保障署报备。经核查不符合条件的,不得签约及入住。
(三)承租单位应按照《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的规定使用配租住房,不按规定使用的,将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对承租单位进行处罚。
附件:
1.合正置地大厦人才住房审核结果表(在站博士后)
2.合正置地大厦人才住房审核结果表(总部企业在职人才)
3.合正置地大厦人才住房配租结果表(在站博士后)
4.合正置地大厦人才住房配租结果表(总部企业在职人才)
深圳市住房保障署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