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建规〔2021〕8号)、《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第二批第一阶段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企业补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深建租赁〔2021〕18号,以下简称《申报通知》)有关规定,申报企业已于2021年8月11日至8月15日完成项目申报,现将第二批第一阶段审核通过的项目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根据《申报通知》的要求,2021年度审核通过项目的补助金额将结合2021全年申报项目的审核通过数量及年度预算额度统筹确定。本批次审核通过的项目将按照拟发放专项资金总金额的80%预发放专项资金。
公示期为2021年8月19日至2021年8月2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材料反映情况,说明异议理由,提供证明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电话。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姚工
联系电话:0755-83788126
通讯地址: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918室
邮政编码:518028
附件:深圳市2021年度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拟补助项目(第二批第一阶段)名单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