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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小户型设计竞赛公告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住房保障工作,有效改善了住房困难群众居住条件。为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更好地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和《深圳市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有关规定,解决我市新市民、青年人、基本公共服务从业人员等群体住房困难,现结合深圳实际组织开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小户型设计竞赛。本次竞赛以小户型、高品质为目标,在“方寸之间”发挥创造力,通过不同专业、产品的整合,以及对生活细节的关注,实现小户型产品的普适性和可推广性,打造符合新市民、青年人消费水平及新生活理念的高效集约型优秀居住空间。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承办单位: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深圳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深圳市装饰行业协会、深圳市家具行业协会

  二、竞赛声明

  本次竞赛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通过平面设计和立体展示相结合、专家评审与公众线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三、参赛人员

  本次竞赛允许企业、机构、个人,独立或组成相应联合体参加,包括国内外的相关设计机构、相关科技公司、个人和在校师生。

  四、竞赛内容

  本次竞赛以“小户型、新生活”为主题,针对新市民、青年人与基本公共服务从业人员等群体居住生活模式和功能需求进行研究,通过对功能布局、装饰装修、家具产品、智能化的设计,实现对户内空间的高效利用。成果聚焦户型套内设计,并结合户型设计考虑组合方式及公区功能设置,实现在新建建筑、城中村改造等场景中的应用。鼓励在方案设计中体现绿色发展理念,应用装配式设计建造技术、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未来智慧家居等新技术。

  五、设计要求

  (一)户型指标控制要求

  (二)场景设计要求

  户型所处场景由主办方提供两种供参考(见附件1),允许参赛者自行寻找类似合适的小户型应用场景,可以是新建住房、城中村改建或宿舍改建等场景,场景设计需描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周边社区情况、楼梯情况等相关信息,具体表达形式不限。

  (三)户内设计要求

  1.设计应针对所选客群的生活方式进行分析,包含生活场景变化、居住者更换、科技产品变更迭代、装修家具运营维护等方面的考虑,强调普适性、可推广性和可实施性;

  2.各面积段户型,均应满足睡眠、起居、收纳等基本功能需求,充分考虑多数住户潜在的需求,体现便利、实用、集约原则,提高居住的品质和舒适性;产品是否设置阳台根据设计需要确定,不受限制;

  3.通过对户型不同空间、不同时间的利用研究,鼓励建筑、硬装、软装、产品设计等多专业跨界合作,合理进行室内布置、家具和产品设计,实现空间高效利用,并体现人文关怀细节;

  4.力求室内通透,采光良好,营造舒适的居住环境;

  5.产品选用尽可能符合市场常规尺寸,并考虑机电点位使用需求。

  (四)其他技术要求

  户型、内装以及单元设计宜考虑装配式建造方式,体现标准化、模数化、模块化;同时在绿色、节能方面应体现对声、光、热等居住环境质量的设计。

  六、参赛资料及成果要求

  参赛者应提供以下参赛资料:

  (一)参赛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二)设计文件要求(成果)

  (三)所有提交成果均不得体现或暗示参赛者身份信息,包含但不限于姓名、所在单位或学校等。

  七、参赛流程及时间

  八、评审方式及奖项设置

  主办单位将邀请各界专家对参赛方案进行初审,评选出23个入围方案,通过对入围作品进行线上公众投票及进一步专家评审,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具体奖项设置如下:

  一等奖1名,奖金30万元人民币。

  二等奖2名,奖金20万元人民币。

  三等奖5名,奖金10万元人民币。

  优秀奖15名,奖金1万元人民币。

  备注:

  上述奖金包含相关税费,获奖者应承担纳税义务,除颁发给获奖者相应的奖项外,其他参赛者将不会获得任何其他参赛的报酬、付款或赔偿。

  九、相关要求及说明

  参赛者须同意并遵守本竞赛公告的内容及竞赛规则,凡递交作品的参赛者,均视为已知晓、同意并遵守本竞赛方案的各项规定,无须再行确认。主办单位对竞赛规则拥有最终解释权,并保留更改活动日程安排和参赛规则的权利,如有改动,将于参赛截止日期10日前告知参赛者。

  (一)每个参赛者就某一面积段只能提交一个设计方案,但可参与多个面积段竞赛。

  (二)参赛者有义务在竞赛的各个阶段依照主办单位的要求提供竞赛方案相关补充材料,并配合入围后相关工作的开展。

  (三)参赛者必须是设计方案的原创作者,并保证所提交的设计方案不侵犯第三方的任何权益,如因设计方案导致第三方提起任何形式的诉讼或索赔,参赛者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四)参赛人员报名表作为设计成果的必备资料,表中填写的信息应当与事实相符,在竞赛过程中,一旦发现相关信息与事实不符,该参赛者所递交的设计方案无效。

  (五)除本公告明确由主办方承担的费用以外,所有参加本次竞赛的参赛者在本次活动期间所发生的各项费用自理、所有风险自担。

  (六)所有参加本次竞赛的获奖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除署名权外)和其他相关权利归主办单位所有,署名权归参赛者所有。

  (七)本次竞赛及相关竞赛规则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若发生争议,经协商不成时,双方可以向主办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工

  联系方式:0755-83080216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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