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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富士嘉园安居型商品房项目申购有关事项的通告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与配售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批准,启动富士嘉园安居型商品房项目的申请配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配售价格

  富士嘉园项目位于龙华新区观澜高新科技园观盛四路,总房源1353套。其中,建筑面积约65㎡的住房1023套,户型为2房2厅;建筑面积约85㎡的住房330套,户型为3房2厅。本项目预计于2016年8月31日前交付。

  项目开发建设单位为深圳市富士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配售均价为9170元/㎡(按建筑面积计算)。本项目住房室内未做精装修,交房标准见样板房。

  二、配售对象

  本次安居型商品房的配售对象分为以下两类:

  (一)我市安居型商品房在册轮候人,在册轮候人名单详见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全流程服务”专栏(以下简称“住房保障服务专栏”)。

  (二)经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认定的领军人才,符合安居型商品房申请条件且在本通告发布前已提交安居型商品房申请的。

  三、配售方式

  (一)房源安排

  1、单身居民、二至三人家庭可申购建筑面积约65㎡的住房。

  2、四人及以上家庭可申购建筑面积约65㎡或约85㎡的住房。

  3、领军人才可申购建筑面积约65㎡或约85㎡的住房。

  (二)选房队列

  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本次房源安排及申请人申购意向,选房队列分为A队列和B队列。A队列指认购建筑面积为65㎡左右住房的选房队列;B队列指认购建筑面积为85㎡左右住房的选房队列。

  (三)选房排位

  1、在册轮候人选房排位将依据我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册的轮候排序确定。

  2、领军人才选房排位排在本项目所有非领军人才之前。领军人才之间的选房排位按照首次提交本项目认购申请时间的先后顺序确定。

  四、配售程序

  (一)网上预约现场看房

  本次看房需先网上预约,网上提交预约申请的时间为2015年9月2日9:00至9月8日18:00(提交预约申请后须打印回执)。

  申请人应当按照约定的看房时间前往项目现场看房,看房时间总计20天(2015年9月7日至2015年9月26日)。

  开发建设单位将密切关注看房预约情况,如需延长看房时间,将以补充通告的形式,在“住房保障服务专栏”上发布。

  (二)网上认购

  有意申购本次安居型商品房的在册轮候人,凭备案回执号、申请人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及手机验证码登录“住房保障服务专栏”,提交本项目的认购申请,并在线打印《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认购申请回执》(以下简称《认购申请回执》)。

  在册轮候的领军人才未提交人才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的,应当在网上认购截止时间前到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保障房业务办理大厅补交。

  网上认购时间为:2015年9月8日9:00至2015年9月28日18:00。2015年9月28日18:00前未完成网上认购的,视为放弃认购。认购人需调整认购意向的,应当于2015年9月28日18:00前,登录“住房保障服务专栏”自行变更,逾期不予调整。

  (三)认购资格审核结果公示

  认购结束后,市售房中心将及时对认购人的资格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在深圳政府在线和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认购人如发现公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对驳回认购申请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保障房业务办理大厅申请信息变更或书面复核。逾期未提交变更申请或书面复核的,视为认购人认同本次公示信息。

  公示期间,认购人如需放弃本次认购,应当在公示期内到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保障房业务办理大厅提交书面放弃认购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四)公布选房排位

  审核结果公示结束后,将按照1:2的比例确定入围和候补入围认购人名单。A队列中排名1-1023位的认购人作为约65㎡住房的入围认购人,排名1024-2046位的认购人作为候补入围认购人;B队列中排名为1-330位的认购人作为约85㎡住房的入围认购人,排名为331-660位的认购人作为候补入围认购人。

  本项目的入围名单、候补入围名单、递补名单,以及选房排位将在“住房保障服务专栏”予以公布。

  (五)打印《选房通知书》

  选房名单及排位公布后,入围和候补入围认购人即可登录“住房保障服务专栏”,在线打印《选房通知书》。

  (六)选房及签约

  入围和候补入围认购人须按《选房通知书》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选房。

  认购人选定房号后,应按规定当场交纳认购定金人民币2万元,并签订认购协议书。未按规定时间选房或当天选房结束后仍未签订认购协议书的,视为自动放弃选房。认购人已选定住房但未在当天签订认购协议书的,其所选住房纳入次日待选房源。

  入围和候补入围认购人选房结束后,如有剩余房源,将由未入围认购人根据其实际排位顺序依次递补,相关事宜请关注“住房保障服务专栏”。

  选房人应按照认购协议书的约定按时交纳购房款并签订安居型商品房买卖合同。

  (七)选房结果和剩余房源信息公布

  选房期间,每天选房工作结束后,选房结果及剩余房源信息将于当日22:00在“住房保障服务专栏”予以公布。待全部选房工作结束以后,选房结果将适时在“住房保障服务专栏”予以公布。

  五、特别提示

  (一)根据《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与配售办法》规定,认购人排序到位未选定住房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当场签订认购协议书达到三次的,以及签订认购协议书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买卖合同达到两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安居型商品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认购人排序到位但无认购意向对应的住房可供选择的,不记录放弃次数。

  (二)符合安居型商品房申请条件的领军人才(领军人才由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认定),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的规定,可以申请不超过90平方米的住房,且不参加安居型商品房轮候,住房面积不受家庭人数的限制。

  领军人才申请安居型商品房的,可通过网上提交申请,也可直接到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保障房业务办理大厅提交申请。本通告发布前未提交安居型商品房申请的,不能认购本项目。

  (三)认购人可以自愿购买低于其家庭人口结构对应建筑面积标准住房,但低于建筑面积标准的部分不予补偿。

  (四)认购人的住房、计划生育、人口、人才认定、户籍、婚姻、抚恤定补优抚和残疾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身份证及申请变更事项对应的材料到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保障房业务办理大厅办理轮候信息变更。其它信息项变更的,可直接登录保障性住房统一轮候系统,在网上自行修改。本次认购人认购资格的核查时点为2015年9月28日。

  (五)认购人应密切关注在“住房保障服务专栏”上发布的本项目后续工作安排等相关通知。

  (六)本次认购受理截止后至签订购房合同前,认购人住房、婚姻、计生、人口、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认购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市住房和建设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如有调整事项及未尽事宜,统一在“住房保障服务专栏”另行公告。

  (八)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保障房业务办理大厅地址: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大厦一楼,咨询电话:23901599。深圳市富士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咨询电话:23226888。

  六、本通告由深圳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深圳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务中心

  深圳市富士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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