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检查”项目,委托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实施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检查项目。
二、服务内容:协助抽查2012—2023年发放的40余万笔存量公积金贷款以及2024年以来新增公积金贷款业务,以及逾期贷款跟踪管理等内容(详见附件)。
三、采购预算:不超过人民币玖拾万元整(小写:¥900000.00)。
四、项目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一年。
五、投标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注册登记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总公司(总所)或者分支机构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支机构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总所)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总所)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公司(总所)、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不良行为记录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符合国家法规政策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有在“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5个官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与同一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特定企业(单位)的采购项目。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不允许非法转包、分包。
(四)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六、截标时间:2024年2月27日9时
七、提交投标资料地点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1001号锦峰大厦22B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人:邓工,联系电话:0755-82077364转111、133。
附件: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检查项目招标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