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单位登陆“深圳市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系统”(登录地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 > 信息公开 > 业务工作 > 工程建设>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勘察文件)审查情况备案),如实填写信息,生成“施工图设计文件(或勘察文件)审查合格书,提交备案。
提示:
1.“深圳市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系统”操作详见《深圳市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系统操作手册》。
2.申报单位如果录入的数据信息有误,确需要进行更正。请携带单位或公司所开具的法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核验),到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1楼)递交数据变更申请后,更新数据。
3.审查报告主要内容变更或者解除的,申报单位应在情况发生后15日内,请携带单位或公司所开具的法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核验),到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1楼)递交变更原因报告书后,更新数据。
4.审查情况备案为告知性备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备案环节不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实质性内容做审查。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号)、《深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深建规〔2011〕4号),严格开展施工图审查工作。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1楼。施工图审查信息管理系统技术咨询电话:83538952。业务咨询电话:83785095。投诉电话:83788708
本事项办事指南详细内容请参看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外网:“首页--办事指南--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勘察文件)审查情况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