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市建筑垃圾处置,推进建筑垃圾排放减量化、处置资源化,根据立法工作安排,我局组织开展《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修订工作,并探索通过特区立法方式,构建完善我市的建筑垃圾管理法规体系。目前,通过文献研究、实地调研、行业研讨、部门间征求意见,我局已编制形成《深圳经济特区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的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
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意见和建议,请于2026年1月26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反馈:
一、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门户网站“互动交流-立法意见征集”栏目在线提交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416室(邮政编码:51803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立法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gaohan@zjj.sz.gov.cn。
附件:深圳经济特区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5年12月2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