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进入关怀版 简体 手机版
search
当前位置: 首页 > 互动交流 > 在线访谈 > 访谈回顾

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政策及办理方式介绍

  • 在线访谈活动现场在线访谈活动现场
  • 嘉宾:市公积金中心主任潘霞云(左)嘉宾:市公积金中心主任潘霞云(左)
  • 1
  • 2

主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政策及办理方式介绍

时间:2020年7月31日(星期五),10:00-11:00

嘉宾:市公积金中心主任潘霞云、市公积金中心归集管理部、贷款管理部、事务受理部代表。

主办单位:市住房建设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实录内容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感谢大家参加今天的“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政策及办理方式介绍”在线访谈活动。为能更好解答广大网友的在线提问,今天我们特意邀请了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积金中心)主任潘霞云,以及该中心归集管理部、贷款管理部、事务受理部等相关部门代表参与本次访谈活动。

  本月初,为进一步减轻疫情期间我市缴存职工的租房压力,市公积金管委会发布《关于阶段性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的通知》,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2020年7月至12月每月可提取额由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5%上调为80%,下面请市公积金中心潘霞云主任给我们简单介绍一下该项支持政策的出台背景。

  潘霞云主任:本次阶段性支持政策是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0〕23号)要求、结合深圳市情推出的一项重大惠民举措。我市通过租房解决住房问题的职工较多,租房提取作为我市最重要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形之一,其业务办理量在所有提取业务中占比最高(约占全市提取业务总量的52%),2019年全市有176.8万职工提取了167.9亿元住房公积金用于租房,有力地支持了租房职工提高住房消费能力。本次通过阶段性提高租房提取额度,将进一步支持受疫情影响有困难的职工缓解租房资金压力,帮助职工渡过难关。

  主持人:根据潘主任刚刚的介绍,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确实为支持我市租房职工的住房消费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潘主任,能再请您详细为大家介绍一下我市的租房提取政策吗?

  潘霞云主任:好的。我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业务于2011年上线运行,考虑到我市流动人口较多、新市民群体庞大,靠租房解决住房问题的职工较多,我们在提取业务上线之初就在租房提取政策设计及业务流程上予以最大程度的简化。市公积金中心通过与市产权登记部门联网,实现了职工无需提供无房证明、租赁合同、房租收据等任何纸质证明材料,系统自动核查其家庭名下无房即可每月提取50%的月缴存额支付房租。这种提取模式作为当时全国范围内最便捷的租房提取模式,曾被新华社当作典型予以报道,并得到中国建设报向全国住房公积金行业的宣传。

  2017年,我市积极响应党的十九大关于“租购并举”的住房发展要求,将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提高到月缴存额的65%,进一步提高我市缴存职工的住房消费能力。本次,为减轻疫情期间职工的租房压力,我市再次将租房提取额度提高到月缴存额的80%,急职工之所急,切实帮助职工渡过难关。

  主持人:这么便捷的提取模式,办理方式应该也很简单吧?

  潘霞云主任:是的。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的高速发展,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积极贯彻落实我市“数字政府”建设相关部署,市公积金中心打通信息壁垒,加强互联互通,将租房提取服务从柜台搬到“指尖”,在“i深圳”APP、“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市民中心”等多个用户量庞大的移动终端上线网上提取服务,系统自动核查职工身份及房产信息,提取资金快速到账,智能化提取方式走在全国同行前列,为全市缴存职工提供了极大便利。目前,我市租房提取自助办理率已达到99%。

  主持人:谢谢潘主任给网友们作出的详细介绍,想必网友们对于租房提取还有很多感兴趣的问题想要咨询。那接下来的时间,欢迎大家针对今天的话题踊跃提问、咨询,现场各位嘉宾将会及时给予专业答复。

  水:疫情期间没有工作,租房拿不起租金了,想问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市公积金中心:您好!如果您家庭名下在深圳市无房产,可申请租房提取。谢谢!

  水:疫情期间,租房用的钱能不能全部提出来?

  市公积金中心:您好,2020年7月-12月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80%,其他时间段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5%。

  例如:职工在2020年8月申请办理租房提取,当月应缴存额为1000元,可提取月份数为2020年1月-8月,那么按照租房提取阶段性支持政策要求应分段采用不同比例计算,即1月-6月的提取比例为65%,7月-8月的提取比例为80%,职工的可提取额度为:1000*65%*6+1000*80%*2=5500元。谢谢!

  网友123:请问租房提取额度提高后需要去柜台办理租房提取业务吗?

  市公积金中心:您好!不需要去柜台办理,系统会自动调整2020年7月-12月这个时间段的租房提取比例,签订自助办理服务协议的职工仍可以通过各个自助渠道办理租房提取业务,谢谢!

  猪猪侠:在什么地方可以办理租房提取?这段时间是默认提80%吗?

  市公积金中心:您好,签订自助办理服务协议后(可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i深圳”APP、支付宝市民中心在线签订),您可以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i深圳”APP、支付宝市民中心、0755-12329自助语音、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在线办理平台5个在线自助办理渠道办理租房提取。

  2020年7月-12月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80%,其他时间段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5%。

  快乐到碗里来:请问我的户口在老家,准备回去工作,怎么把深圳的公积金取出来?

  市公积金中心:您好!户籍不在深圳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职工离深,可以申请办理非深户离深销户提取业务,全额提取账户余额,签订了自助办理服务协议的职工可以随时通过自助渠道办理。谢谢!

  戴着耳机洗碗:请问租房提取的钱,要几天能到账啊?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您好,租房提取办理成功后,您提取的资金将在1个工作日内到您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内,谢谢。

  ZL:请问,夫妻一起申请了公积金贷款,如果离婚了,是否可以将贷款申请人变更为一个人?

  市公积金中心:您好,已申请未放款的可以变更申请人,已经放款的不能变更,谢谢!

  llll:我2020年5月在老家买了一套房,可以提取深圳缴存的公积金吗?

  市公积金中心:您好!购房三年内可以凭购房票据等办理异地购房提取业务,首套房可以提取账户余额(不超过购房总价)、二套房可以提取账户余额的60%,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谢谢!

  二活妮子:商业贷款放款多久后办理商转公可免罚息?哪些银行可以办理商转公?

  市公积金中心:您好,商转公罚息需咨询各家商业银行政策。目前,我市可办理商转公业务的银行有: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平安银行、深圳农村商业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办理商转公业务需征得原贷款行同意。谢谢!

  负二代:父母在深圳有房,我可以申请租房提取吗?

  市公积金中心:您好,您及您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深圳市范围内无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或者保障性住房的,可申请办理租房提取。谢谢!

  131313:疫情期间,我们单位经营困难,可以暂不缴存公积金吗!

  市公积金中心:您好!疫情期间,单位经营困难的,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审议通过,可依法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谢谢!

  小可爱:请问下我从去年开始就没有提取过,我现在办理租房提取是不是按照80%来提取呢?谢谢。

  市公积金中心:您好!您去年未提取的月份至2020年6月,租房提取比例仍按65%执行;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每月租房提取可提取比例为80%。谢谢!

  Mighty Joanna:我今年刚来深圳打工,请问原来在老家缴存的公积金怎么办?

  市公积金中心:您好,您在我市稳定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后,可申请办理公积金异地转移业务,将在异地公积金中心(原工作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我中心。

  听见下雨的声音:我在深圳上班缴存公积金,在东莞买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对方要求提供一个缴存证明,请问这个证明在哪里开?

  市公积金中心:您好!异地贷款缴存证明请到我中心福田、宝安或龙岗管理部办事大厅办理。谢谢!

  kaka of the God:我刚来深圳,名下没有房产,刚缴存了一个月公积金,能不能提取出来交房租?

  市公积金中心:您好!可以办理租房提取。谢谢!

  老叶:我名下现在有三套房,我还可以全额提取公积金吗?

  市公积金中心:您好!根据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公积金。谢谢!

  ?:我公积金账户还有很多余额,请问怎么能取出来?

  市公积金中心:您好!您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办理符合条件的公积金提取业务。谢谢!

  zyc:我想买房,请问公积金贷款能贷多少?

  市公积金中心:您好,单人申请最高可贷50万,有共同申请人最高可贷90万。谢谢!

  好想爱这个世界:听说公积金账户里的钱越多,申请到的贷款就越多,我能不能自己存钱进公积金账户里?

  市公积金中心:您好!住房公积金是由单位代扣代缴的,不能由个人存钱到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谢谢!

  我超夯:退休后可以把所有公积金取出来吗?

  市公积金中心:您好!退休后可以办理退休销户提取,金额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谢谢!

  主持人:由于时间关系,我们今天的在线访谈活动到此结束。直播结束后我们将把本次的直播实录公布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互动交流”下的“在线访谈”栏目中,以供大家查询。感谢各位网友的积极参与,感谢广大市民对深圳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关注和支持。谢谢各位嘉宾的参与。再见!


相关附件

主办单位: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 备案号:粤ICP备2023053213号 | 网站标识码:4403000005
咨询电话:0755-12345 | 信访投诉电话、执法投诉电话:0755-83788218| 执法投诉邮箱:zcfgc@zjj.sz.gov.cn
工作时间:9:00-12:00,14:00-18:00(工作日)|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1号住建科研楼附楼一楼| 信访投诉举报箱位置: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1号住建科研楼附楼一楼信访室
版权保护 - 隐私声明 - 网站地图 - 网站帮助 - 网站操作指引 - 友情链接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800号 无障碍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