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主题(一) | 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线上办理 |
访谈时间 | 2020年11月24日(星期二),10:00-11:00 |
特邀嘉宾 | 市公积金中心主任潘霞云,市公积金中心政策法规部、归集管理部、贷款管理部、互联网应用发展部、事务受理部代表。 |
访谈说明 | 为方便异地赴深就业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进一步节约职工办事成本,市公积金中心近日在“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市民中心上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服务,来深就业人员通过手机端即可将异地缴存的公积金转入深圳,快捷享受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政策。需要提醒广大缴存职工的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 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18年7月1日起,申请将异地公积金转入深圳的职工应先在深圳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满足此条件职工,方可在线上自助办理异地转入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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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主题(二) | 《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解读 |
访谈时间 | 2020年11月18日(周三)15:00-16:00 |
特邀嘉宾 | 市住房建设局分管局领导朱文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主任谢吾德、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副主任刘瀚 |
访谈说明 |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涉及千家万户,备受社会广泛关注。为加强我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保障物业管理区域共有物业的正常使用,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经市政府同意,于2020年11月1日正式实施。该规定围绕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收取、使用、管理”这一主线,明确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设立范围、归集要求、使用模式和程序、日常维修资金自管、维修资金监管等内容,对推进我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规范化、科学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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