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租房提取全流程服务 无障碍 进入关怀版 返回首页

租房提取全流程服务
家庭名下无房即可办理租房提取

办事指南

提取额度

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期间,本市无房的缴存职工可按月应缴存额的100%提取住房公积金;其中,符合条件的多子女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可选择按实际月租金提取住房公积金。没有提取过的月份可以累计提取。

自助渠道办理

  • 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

  • 建行、中行、招行、工行网点自助终端

  • 微信“粤省事”小程序

  • 支付宝市民中心

  • “i深圳”APP

职工本人首次办理前,须预约前往任意一个住房公积金归集银行网点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自主办理服务协议》

您还可以通过公积金网点柜台办理租房提取业务,通过网点柜台提取的每年申请次数不超过2次,通过以上自助平台申请的,每月不超过1次。

网点柜台办理

  • 1

    申请

  • 2

    受理

  • 3

    审核

  • 4

    审批

  • 5

    办结

  • 6

    送达

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微信公众号或者银行自助终端通过“提取业务办理预约”情形选择“发起预约-租房提取”,填报相关信息后提交。系统当场审核申请,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预约柜台办理。审核不通过的,退回重新填报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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