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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何时可以提出公共租赁住房续租申请?

  申请人在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后需要续租的,应当在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前三个月以内向产权单位或者运营管理单位提出续租申请。

申请人何时可以提出公共租赁住房续租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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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发生哪种情形要退出轮候册?

  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退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

  (一)《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放弃选房行为达到三次的;

  (二)已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或者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的;

  (三)法律、法规、规章和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发生哪种情形要退出轮候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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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住房放弃选房规则是什么?

  选房排序到位但未选定住房或者选定住房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选房。放弃选房达到3次,退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

公共租赁住房放弃选房规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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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显示的转入记录和转出记录是什么意思?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即办理同城转移业务)。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中的转出,为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从原单位公积金账户下转出;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中的转入,为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新单位公积金账户下。同城转移业务不会对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造成影响。

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显示的转入记录和转出记录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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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住房优先配租、选房的情形有哪些?

  1、经认定属于特困人员、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的,区主管部门应当予以优先配租,或者通过住房租赁补贴应保尽保。

  2、特殊家庭、有三个以上子女的家庭进入选房入围名单的,区主管部门应当在同等条件下安排优先选房。

  3、区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房源情况分批安排一定数量的房源面向在册轮候人中的烈士遗属、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和残疾人优先配租;具备条件的,区主管部门也可以安排一定数量的房源面向在册轮候人中的其他特殊家庭、有三个以上子女的家庭优先配租。


公共租赁住房优先配租、选房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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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期间找单位代缴住房公积金,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吗?

  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职工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如实申报信息。如对婚姻状况、亲属关系、购房行为、住房数量、住房公积金贷款等情况进行隐瞒或虚报,或者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汇补缴住房公积金、调整缴存基数,或者在无劳动关系的单位挂靠缴存住房公积金或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后故意停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中心或受托银行可以终止其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手续、提前收回贷款,或自上述行为发生之日起按同档次商业住房贷款利率计息。相关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申请人自上述不诚信行为被认定之日起5年内再次提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的,公积金中心不予受理。

离职期间找单位代缴住房公积金,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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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能否优先配租公共租赁住房?

  经认定属于特困人员、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的,区主管部门应当予以优先配租,或者通过住房租赁补贴应保尽保。

特困人员、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能否优先配租公共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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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人口数如何确定?

  1、家庭人口数按照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总人数予以确定。申请人配偶不具有本市户籍且不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的,不享受配租面积,但申请人配偶为现役军人或者年满六十周岁以上的除外。

  2、经认定的失独家庭,按照其失独前的家庭人口数确定配租建筑面积。

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人口数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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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市民安全,严禁损坏燃气管道设施!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相关条文明确规定不得擅自拆、改燃气管道,私接私改燃气管道属于违法行为,危害自身和其他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条文明确禁止以下行为:

  ·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

  ·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

  ·安装、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

  ·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

  ·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

  ·盗用燃气;

  ·改变燃气用途或者转供燃气。

  除了不要私改或私装燃气管道,日常居家装修时还要注意的用气安全规范要点

  ·燃具连接软管不应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长度不应大于2.0m且不应有接头。建议使用更为安全的不锈钢波纹软管。

  ·室内燃气管道与电器设备、相邻管道之间要保持安全的距离。

  ·居民生活用气设备严禁设置在卧室内,也不要将安装有燃气设施的用气场所改装为卧室、卫生间以及更衣室;厨房为地上暗厨房(无直通室外的门或窗)时,应选用带有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并应设置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和机械通风设施。

  ·燃气热水器应安装在通风良好的非居住房间、过道或阳台;安装的排烟烟道(金属材质为宜)不得通过卧室,并保证烟气完全排出室外。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户外施工过程中需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在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

  1、严禁在地埋燃气管线上方及周边取土、施工。

  2、严禁堆放物品或者排放腐蚀性液体、气体、易燃易爆物品。

  3、严禁在燃气管道上方建造或建设建筑物、占压燃气管道。

  4、严禁进行爆破或者动用明火。

  5、进行机械开挖、起重吊装、打桩、顶进等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活动的,应当与燃气公司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

  (二)不得擅自移动、覆盖、涂改、拆除、破坏燃气设施及安全警示标志;道路施工完成时必须埋设相应的标志桩。

  (三)在没有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前,不得在燃气管道及设施上方开设临时道路,不得在燃气管道及设施上方停留、行走载重车辆、推土机等重型车辆。

  (四)不得开展其他严重危害燃气管网安全运行的活动。

  如果发现燃气管道泄漏,必须立即停止施工并迅速疏散人员、设置警戒区,保护好现场。同时,第一时间在远离燃气泄漏区的安全地带联系管道气公司25199999报告现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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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日租房提取新政实施后,之前没有提取的时间段也可以按照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100%进行提取吗?如何办理?

  不可以,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有关内容,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未在本市拥有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职工在《通知》有效期内(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申请办理此期间月份的租房提取业务的,可按当月应缴存额提取。

  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期间,租房提取采用分段计算原则,系统自动计算最大可提取额度。如职工最近一次提取时间为2022年12月,2023年11月职工申请办理租房提取时,系统自动分段计算职工可提取额度,2023年1月至10月每月可提取额度按照职工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5%计提,2023年11月可提取额度按照职工申请当月应缴存额计提。

  普通租房提取业务可通过广东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粤省事微信小程序、“i深圳”APP、支付宝-市民中心(深圳)等自助服务平台登录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自助办理。职工也可以选择通过广东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或支付宝-市民中心(深圳)签订租房委托提取协议,协议生效期间可每月自动到账。业务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等详情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查询了解。如有疑问,可拨打0755-12329按照语音提示选择转人工服务进行咨询。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2023年11月1日租房提取新政实施后,之前没有提取的时间段也可以按照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100%进行提取吗?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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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子女家庭如何申请按实际月租金提取公积金?

  自2023年11月1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二孩及以上且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家庭,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未在本市拥有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提供经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加盖街道办公章的房屋租赁合同证明书、房屋租赁凭证、租金发票等材料,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申请办理租房提取,可按实际月租金提取公积金,不受月应缴存额限制。夫妻双方都在我市缴存公积金的,申请时需要夫妻双方同时办理,一方无法到场的可委托另一方代办,办理时可同时签订租房委托提取协议,协议生效期间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可每月自动到账。不同时办理的,只能按照月应缴存额100%办理租房提取。

  租房提取(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业务须到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现场办理,职工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微信公众号(szzfjsj)预约,业务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等详情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查询了解。如有疑问,可拨打0755-12329按照语音提示选择转人工服务进行咨询。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多子女家庭如何申请按实际月租金提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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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如何申请按实际月租金提取公积金?

  自2023年11月1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承租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申请办理租房提取,可按实际月租金提取公积金,不受月应缴存额限制。夫妻双方都在我市缴存公积金的,申请时需要夫妻双方同时办理,一方无法到场的可委托另一方代办,办理时可同时签订租房委托提取协议,协议生效期间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可每月自动到账。不同时办理的,只能按照月应缴存额100%办理租房提取。

  租房提取(公共租赁住房租房提取)业务须到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现场办理,职工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微信公众号(szzfjsj)预约,业务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等详情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查询了解。如有疑问,可拨打0755-12329按照语音提示选择转人工服务进行咨询。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公租房如何申请按实际月租金提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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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选择按实际月租金办理租房提取,配偶可以选择按申请当月应缴存额办理租房提取吗?

  不可以。职工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有关事项的通知》办理租房提取业务的,同一个时间段内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只能选择一种提取额度计算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且提取的额度应当不超过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选择按实际月租金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家庭成员每月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合计应不超过实际月租金。如有疑问,可拨打0755-12329按照语音提示选择转人工服务进行咨询。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职工选择按实际月租金办理租房提取,配偶可以选择按申请当月应缴存额办理租房提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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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是多少?

  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收入财产限额标准的,租金为市场参考租金的30%。属于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的,租金为市场参考租金的3%。

  申请人或者共同申请人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租金标准按照低保家庭的租金标准执行。


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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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机构和排查人员的有关信息是否需要在房屋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上进行登记?

  根据《深圳市既有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办法》第八条的规定:排查机构和排查人员的有关信息实行登记制度,排查机构和排查人员应当在房屋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上进行登记、更新,登记在信息系统的机构和人员方可开展排查工作。

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机构和排查人员的有关信息是否需要在房屋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上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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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住房的配租面积标准如何确定?

  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建筑面积标准按照符合条件的家庭人口数确定,具体为:单身居民以不超过35平方米为主;2人家庭以不超过50平方米为主;3人以上(含3人)家庭以不超过60平方米为主。建筑面积超过70平方米的房源,优先面向5人以上(含5人)家庭配租,根据供需情况也可以面向4人家庭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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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规定,建筑废弃物处置过程中需要进行电子联单信息确认,电子联单签认有几个环节?

  根据《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电子联单签认分为出场(厂)签认和进场(厂)签认两个环节。其中,出场(厂)签认是在车辆装载建筑废弃物后,由工程施工单位或综合利用企业的监管员将电子联单记载的信息与车辆装载的建筑废弃物类型、装载量等核对后,进行联单信息确认。进场(厂)签认是在车辆装载建筑废弃物后,由消纳场所的监管员将电子联单记载的信息与车辆装载的建筑废弃物类型、装载量等核对后,进行联单信息确认,确认信息无误后,方能进场(厂)消纳。

根据相关规定,建筑废弃物处置过程中需要进行电子联单信息确认,电子联单签认有几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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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行居代业的住宅区依法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居委会应在街道办事处的指导监督下完成哪些工作?

        根据《深圳市社区居民委员会代行住宅区业主委员会职责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三条规定,住宅区依法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居委会应当在街道办事处的指导监督下完成清算、移交工作:

        (一)对居委会履行代行职责期间的财务进行清算;

        (二)将财务凭证、业主清册、会议纪要等档案资料以及其他属于业主大会所有的财物移交至业主委员会;

        (三)将清算和移交情况在住宅区内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十日。

        第二十四条规定,居委会终止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的,应当自终止之日起十五日内,向街道办事处就代行工作情况提交书面报告,并抄送区住房和建设部门。

施行居代业的住宅区依法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居委会应在街道办事处的指导监督下完成哪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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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月因为银行账户余额不足导致个人灵活缴存账户没有缴存,这个月可以申请补缴上个月的公积金吗?

  不可以。灵活就业人员因关联的银行账户被冻结、余额不足等原因导致住房公积金托收失败的,可在当月进行主动汇缴(个人汇缴),缴存成功并计入个人灵活缴存账户后,缴存金额可计入当月缴存额。未在当月缴存成功的,不得补缴。如有疑问,可拨打0755-12329,按照语音提示选择人工服务进行咨询。

上个月因为银行账户余额不足导致个人灵活缴存账户没有缴存,这个月可以申请补缴上个月的公积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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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家庭人口数发生变化,且符合规定条件的,其轮候排序如何处理?

  在册轮候人发生下列变化,且符合规定条件的,其轮候排序按照以下规则处理:

  1、增加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的,保留其轮候排序;

  2、因户籍迁出本市、死亡等导致共同申请人减少的,保留其轮候排序;

  3、增加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应当重新申请轮候。

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家庭人口数发生变化,且符合规定条件的,其轮候排序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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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住房的配租选房方式有哪些?

  公共租赁住房的配租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线上或者线下方式,按照轮候排序依次自主选房、依次抽签选房或者通过计算机自动编配选房等。具体选房方式在配租通告中载明。

公共租赁住房的配租选房方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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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是否出台关于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相关的激励政策?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行业水平,加快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推广应用,培育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行业骨干企业,我市已出台《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认定办法》《深圳市工程建设领域绿色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关于支持建筑领域绿色低碳发展若干措施》等政策文件,相关文件可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政策法规”栏目查询获取。

深圳市是否出台关于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相关的激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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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筑业企业申报广东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立项是否需要取得项目主体施工许可证?

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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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机构有什么要求?

  根据《深圳市既有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由深圳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名录内的鉴定机构进行。

  排查机构应当指定一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负责统筹排查工作,并审核排查报告。

  排查机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组织排查小组进行排查:

  (一)砌体房屋、混凝土房屋和土石房屋的排查小组,应当包括一名结构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

  (二)钢结构房屋的排查小组,应当包括具有钢结构检测能力和具有钢结构分析能力的结构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

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机构有什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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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时请做好燃气管道保护

室内装修燃气管道保护要求:

  一、装修前确认室内燃气管道阀门(表前阀、灶前阀)处于关闭状态;

  二、请把燃气表等燃气设施用塑料袋轻轻包裹起来,严防水泥腐蚀,严禁用硬物乱敲乱撞燃气设施;

  三、燃气管道严禁悬挂或堆放杂物;

  四、在装修设计时不可把电源插头装在燃气管道附近,应保持10cm以上距离;

  五、装修时严禁私改燃气管道,装修中确实需要改燃气管道时,请及时与管道燃气公司联系:0755-25199999;

  六、严禁随意拆除燃气管道上的固定管卡,以免造成燃气管道的松脱,引发燃气泄漏,酿成爆炸或火灾事故;

  七、严禁安装、改装、移动、拆除、损坏天然气设施或其保护装置;

  八、对燃气设施要妥善保护(特别在贴瓷砖时),不得私自拆、动、碰、砸、挤、压燃气设施,以保证燃气设施完好;

  九、切记不要把燃气设施密封,特别是用户家中的燃气立管、阀门、表具等,如需装饰可做成活门柜或留通风孔,并留足够空间以便维修和安检;

  十、切记一定不要私自拆装燃气管线(包括管线固定钩钉或管卡)和热水器,应该由燃气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安装,以保证安全;

  十一、有燃气管道的房间不能作为卧室,以免出现燃气泄漏、着火,危及生命安全。同时燃气管道通过的厨房间不能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十二、在装修室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等材料,并严禁烟火;

  十三、燃气管道不能埋入墙内且离地面不小于10cm。普通燃气软管不允许穿墙且不宜过长,强烈建议不再使用普通橡胶软管;

  十四、在装修时为便于不锈钢软管穿过,预设埋墙的PVC套管直径大于4cm;

  十五、如果室内管线已经带气,发现室内燃气泄漏时,首先关闭表前燃气阀门,打开室内门窗通风,禁止开启电器开关或唤醒手机等一切可能引起静电或火花的行为,严禁明火查漏,到室外拨打燃气抢修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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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事处在指定居委会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之前的征求意见有什么要求?街道办事处可以启动指定居委会代行进程的标准又是什么?

  根据《深圳市社区居民委员会代行住宅区业主委员会职责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规定,征求意见以专有部分为单位,按照一户一票原则进行。

       多个专有部分为同一业主的,按一户计票。一个专有部分有多个业主,应当共同推选一人发表意见。专有部分的业主与物业使用人意见不一致的,以业主意见为准。

  按照本条前款计算的户数总和为总户数。

  公示期届满后,反对代行的意见数未超过该住宅区总户数百分之二十的,街道办事处可以启动指定居委会代行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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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住房面向哪些对象配租?

  公共租赁住房的配租对象主要包括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户籍居民,以及为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一线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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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式有哪些?

  公共租赁住房采取日常轮候和定向配租方式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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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什么条件?

  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未在本市拥有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下同),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以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2、申请人年满十八周岁,且具有本市户籍(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不得作为申请人);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但现役军人或者就读全日制学校期间将户籍迁出本市的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不受户籍限制;

  3、申请人按照规定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但在本市退休的除外;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纳三年以上,属于特殊家庭或者有三个以上子女的家庭(至少有一个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可以不受社会保险累计缴纳时间的限制;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家庭财产总额均符合本市规定的限额标准;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未正在本市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但承租社会主体出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或者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期间因申请人家庭人口数增加需要提高配租面积标准的除外;

  6、法律、法规、规章和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在婚姻存续期间,单独一方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双方应当同时满足第1条、第5条规定的条件。申请人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在婚姻存续期间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其配偶应当同时满足第1条、第5条规定的条件。


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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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轮候和认租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人登录住房信息平台,在线填报申请信息→向户籍所在区住房建设部门提交相关材料并签署诚信申报声明→区住房建设部门审核→市民政部门对收入财产状况进行核对和认定,出具核对报告→区住房建设部门审核公示合格后进入轮候册。

  在册轮候人按照配租通告要求提交认租申请。


如何申请轮候和认租公共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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