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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全面推行建设工程合同网签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工程造价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建市函〔2021〕502号)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建设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2022〕13号)等文件要求,我局于2022年开展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网签试点工作,目前已具备全面推行建设工程合同网签的技术条件。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工作的通知》(粤发改法规函〔2022〕1484号)的工作部署,现决定在我市全面推行建设工程合同网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电子招标投标制度体系,深入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改革,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提高招标投标效率和透明度、节约资源和交易成本等方面的独特优势,优化完善基于“互联网+”的标后监管和服务体系,努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

  二、工作内容

  自2023年4月1日起,我市依法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招标人在招标确定中标单位后,应当通过建设工程交易服务平台在线签订合同,并对合同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合同关键信息(主要包括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名称、合同双方名称、合同价款、签约时间、合同期限等)将对外公开。发承包双方通过建设工程交易服务平台进行工程变更等合同履约文件在线归档。

  建设工程合同信息将实时推送至深圳市一窗综合服务受理平台和招标投标行政监管平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进行施工许可审批时将直接获取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合同信息,招标人在申办施工许可证时无需再提供纸质合同扫描件。建设工程网签合同信息及在线归档文件将作为工程结算、标后管理的重要依据。

  三、合同网签及在线文件归档操作流程

  合同网签参照现行纸质合同签订方式,由合同双方对拟定合同进行单位电子签章(公章)和法人(授权人)电子签名。合同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深圳市建设工程合同网签电子签名印章办理指南》(详见附件1)选择办理合同网签所需电子签名签章。招标建设工程在确定中标人后,按照《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平台网签操作指引》(详见附件2)进行合同网签,并即时上传归档合同履行中相关文件资料。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合同网签是我市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确保按工作要求有序推进。

  二是做好协同推进。各有关单位应及时梳理合同网签与在线文件归档存在的有关问题和意见建议,及时向我局反馈。我局将加强动态跟踪,并结合各单位反馈意见,协调指导市交易集团迭代优化平台技术,提升使用服务体验。

  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设、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将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标后评估等方式对合同网签和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未按要求订立合同的,将责令合同当事人改正并计入市场主体信用档案。

  特此通知。

  附件:

  1.深圳市建设工程合同网签电子签名印章办理指南

  2.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平台网签操作指引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3年3月10日  

  (联系人:梁振东,电话:83786340)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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