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建市场〔2016〕25号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为建立诚实守信、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提升我市造价咨询行业的整体水平,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对从业过程中存在的不按规定编制成果文件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工程造价的法律法规,我局拟定于2016年9月对全市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开展一次年度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省府令第205号)、《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市府令第240号)。
二、检查范围
本市已取得资质(资信)证书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外省、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深圳的分支机构。其中2015年执法检查综合得分98分以上的31家本地企业今年免于检查;外地企业仅检查去年现场执法检查以后新开展信息登记的企业。
三、检查内容
(一)企业注册资本、股份结构、办公场所和专业人员等资质(资信)条件是否达标。
(二)企业专业人员的聘用手续、社会保险是否齐全。
(三)企业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
(四)企业业绩是否达标。
(五)企业造价成果文件编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清单规范、现行计价规范、计价标准和合同约定,编制结果是否合法准确。
(六)企业及其专业人员的其他从业执业行为是否合法、规范。
四、受检企业提供资料目录
(一)《法人企业基本信息》、《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见附件1,本地企业填写,加盖公章)或《外地企业驻深圳分支机构基本信息》(见附件2,分支机构填写,加盖公章)。
(二)企业营业执照、造价咨询资质(资信)证书、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或租赁凭证、2016年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打印的股东持股信息。
(三)经审计的2013年—2015年年度财务报告、市税务局打印的2015年度企业纳税证明。
(四)企业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专职专业人员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职称证书、6至8月份企业人员社会保险明细表(打印在一张单上)、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五) 2015年6月—2016年8月完成的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清单。
(六)企业各项规章制度。
(七)其他与检查相关的资料。
其中股东持股信息、年度财务报告外地企业驻深圳分支机构可不提供。
五、检查程序及考评方式
(一)现场检查
检查时,受检企业负责人(法人或总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档案管理人员应到场。检查程序为: 1.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简要介绍企业管理、发展和业务方面的整体情况。其中外地企业驻深圳分支机构技术负责人可不到场。 2.现场检查企业的资质(资信)、人员和经营管理等情况。
3.随机抽取2份成果文件,现场检查其签字盖章、编制说明等是否齐全、规范。
4.向受检企业通报现场检查情况,检查人员和受检企业负责人签字确认。
(二)成果文件检查
除现场检查的2份成果文件外,成果文件检查组从企业报送的统计报表中再随机抽取1份成果文件,企业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报送。成果文件检查组对企业造价成果文件编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清单规范、现行计价规范、计价标准和合同约定等内容进行检查。其中外地企业驻深圳分支机构不再另行抽取成果文件。
抽取的成果文件原则上不得更换,若特殊原因确需更换,需提交书面申请,经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市场部和审计部共同同意。
(三)考评方式
1.本地企业考评方式
为全面反映企业的综合情况,将日常监管和飞行检查纳入年度执法检查一并考评,日常监管和飞行检查得分每年汇总一次,起止时间为上一年度执法检查结束次日(2015年10月31日)至本年度执法检查结束之日。
制定《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年度执法检查表》和《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日常监管和飞行检查表》,现场执法检查部分85分,成果文件检查部分100分,日常监管和飞行检查部分15分。企业年度执法检查得分=(现场执法检查得分+成果文件检查得分+日常监管和飞行检查得分)÷2。
2.外省、市企业驻深圳分支机构检查方式
外省、市企业驻深圳分支机构按照《外地企业驻深圳分支机构检查表》分别对企业的办公场所、注册造价工程师(要求3人以上)和成果文件情况进行检查。
六、检查安排
(一)准备阶段(8月12日- 8月31)
成立执法检查小组,准备检查资料,召开检查预备会议,向检查人员讲解检查内容,发布检查通知,通知受检企业相关检查事项。
(二)现场检查阶段(9月5日-9月30日) 现场检查组根据《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年度执法检查表(现场检查)》,分别到指定企业核查受检资料,对发现的不良行为收集证据材料,现场签发不良行为认定书。
(三)造价成果文件检查阶段(8月16日-11月4日)
执法检查通知发布之后,成果文件检查组从企业报送的统计报表中随机抽取一份成果文件,企业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报送至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审计部。
成果文件检查组根据《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年度执法检查表(成果文件)》,逐项核查抽取的成果文件,对发现的不良行为签发不良行为认定书 。检查结束后撰写检查报告,对造价成果文件的合法性和准确性作出结论,并通知企业凭抽查回执取回成果文件。
七、检查总结 (一)现场检查结束后召开现场检查总结会,结合检查的具体情况分析、总结我市造价咨询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今后的监督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今后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管,提升行业的整体水平。
(二)对现场检查、成果文件检查、日常监管和飞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企业得分进行汇总,撰写执法检查总结,通报年度执法检查情况。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调查取证后,移交我局相关部门进行处罚。
(三)执法检查中如发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存在信用评价标准所列之不良行为,将报送省信用评价委员会并提请重新核定企业信用等级。
(四)现场检查中存在问题的企业,应在检查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我局将根据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于不按时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提请资质(资信)审批部门降低其资质(资信)等级或撤回资质(资信)证书。
附件:1.法人企业基本信息、从业人员基本信息
2.外地企业驻深圳分支机构基本信息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6年8月15日
(联系人:郭冠琪,联系电话:83788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