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四十一、四十四、五十、五十八、六十四条规定,备案事项由各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应向区住房和建设局申请上述信息公开。申请人可以通过搜索各区政府在线网站,通过“政务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网上申请”模块,选择对应的区向区住房和建设局进行申请。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四十一、四十四、五十、五十八、六十四条规定,备案事项由各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应向区住房和建设局申请上述信息公开。申请人可以通过搜索各区政府在线网站,通过“政务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网上申请”模块,选择对应的区向区住房和建设局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