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4日上午,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市住房建设局公积金中心)举办了一期主题为“助企惠民出实招——深圳住房公积金打出阶段性支持政策组合拳”的在线访谈活动,与广大网友进行线上交流互动,共话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疫情期间阶段性支持政策。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的通知》第4点“缓缴或降低住房公积金”的支持政策,自3月25日起,受疫情影响且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等用人单位,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同意,可依法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或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至3%,期限不超过12个月。7月6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扎实推动经济稳定增长的若干措施》,在切实加强社会民生服务保障方面提出提高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2022年底前职工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7-12月的月最高提取额从当月应缴存额的65%提高至80%。
访谈活动中,大部分网友较为关注单位缓缴或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后,对该单位职工有什么影响。市住房建设局公积金中心温馨提醒广大网友,单位办理了阶段性缓缴住房公积金或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不影响其职工的提取和贷款权益,符合条件的职工可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另外,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职工,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向市住房建设局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不计罚息。
部分网友还咨询,其近期计划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否可以申请不提高租房提取额度。市住房建设局公积金中心提醒,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范围内无住房的,可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深圳市)、“广东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深圳)、“i深圳”APP-公积金、支付宝-市民中心(深圳)-公积金服务等自助渠道办理租房提取业务,办理时可以修改提取金额。因修改后导致未按最大可提取额提取的,后续不可申请补提。
活动过程中,网友还针对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缓缴住房公积金办理材料、租房提取办理条件、已办理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如何提前恢复正常缴存等问题进行提问。嘉宾们与网友积极互动,针对各类问题分别作出了专业的回应和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