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9日上午,市住房建设局举办了一期主题为“新《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创新举措”的在线访谈活动,旨在通过与广大业主、物业从业人员等在线互动,宣传解读新《条例》的创新举措。
新《条例》将于2020年3月1日起施行。这次物业管理立法的基本宗旨是:以民生幸福标杆为目标,努力为市民营造安全、舒适、文明、和谐、美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实现住有宜居。与现行条例相比,新《条例》在保障业主合法权益、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运作、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加强党的领导和政府监管等方面有重大创新。
在本次访谈活动中,网友互动积极踊跃,主要就物业管理区域范围、成立业委会、高空抛物问题、小区停车优先权问题、前期物业管理、物业服务质量提升、业主共有资金、物业安全管理与使用维护、物业使用及专项维修资金等内容进行提问,访谈嘉宾针对各类问题分别做出了回应和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