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家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韧性城市工作部署,进一步推动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构建智能高效的新型城市基础设施体系,提升城市发展能级和功能品质,助力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现开展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征集类别
(一)智能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城镇供水、排水、供电、燃气、地下综合管廊等市政基础设施数字化升级改造和智能化管理,市政基础设施智能感知监测预警系统建设。
(二)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路侧智能感知计算设施、智能信号灯、多功能智能杆等智能化改造,智慧停车场等智能网联汽车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智能网联汽车在局部区域的有条件商业化运营,智能网联无人小车在终端配送、环卫清扫等领域应用。
(三)智慧社区和数字家庭建设:社区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工程,智慧物业管理平台的应用,数字家庭(智能产品、IoT设备、机顶盒在家庭生活的创新应用)。
(四)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深化应用自主创新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数字设计、智能生产、智能施工以及建筑机器人等智能装备设备应用,智慧工地建设。
(五)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建设:搭建城市三维空间数据模型,城市信息模型平台建设及其在社会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
(六)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城市运行智能化管理,全场景的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及安全运行监测。
(七)其他与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相关应用:在政务服务、城市建设、城市运行管理、社会治理、绿色环保、交通出行等重点领域以及其他城市建设领域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应用。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
由建设单位申报或联合技术支持单位共同申报。申报主体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具有较好的项目建设能力,近三年在质量、安全、信誉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二)项目要求
1.本市行政区域(含深汕特别合作区)范围的近三年已建成、在建(2025年12月前可完成)的项目。
2.项目具备一定的技术先进性、创新性、实用性,社会价值明显,在推动建筑业数字化升级、加强韧性城市建设、提高城市安全治理现代化水平等方面成效显著,对相关行业或企业具有较强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三、申报方式
(一)材料填报。请各申报单位按照项目类型、申报条件要求,认真填写《深圳市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包括营业执照、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文件、相关证明文书、获奖证书、介绍视频、现场应用照片等)。
(二)材料报送。项目报送单位自愿申报,于2024年12月30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电子版(Word版和盖章版扫描件)发送至邮箱liuli@zjj.sz.gov.cn。
特此通知。
联系人:刘工,程工,联系电话:83788905、83037677。
附件:深圳市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申报表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