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提高我市社会管理效率和水平,市委政法委已联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建设局等部门印发了《社会管理要素统一地址规范》,为全市房屋统一编码提供了操作规则,并建立了全市统一的房屋地址库。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租赁信息登记,杜绝虚假地址的使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在我市开展房屋租赁业务的企业及分支机构,需在其经营的我市行政区域内的租赁房源信息中记录上述房屋编码和地址信息(房屋编码和地址的具体查询方法见附件)。
二、在使用房屋编码和地址信息的过程中,如遇到地址信息错误或者地址信息缺漏等问题,可通过线上或者线下方式向网格管理部门反馈。网格管理部门收到反馈后,将及时通知相关网格员上门核实和更新。
三、根据《深圳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管理办法(暂行)》有关规定,在我市开展房屋租赁业务的企业及分支机构应当将我市行政区域内的租赁房源信息和交易信息及时报送至租赁平台。相关信息可通过标准化接口报送,或使用租赁平台的机构自助服务系统填报(详细的接口文档和系统操作手册请在网站http://jigou.shenzhenzjj.com/#/helpCenter下载)。自2020年1月1日起,报送至租赁平台的房源信息和交易信息(含此前已报送的数据)必须包括上述房屋编码和地址。
特此通知。
附件:房屋编码和地址查询操作指引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社区网格管理办公室
2019年8月29日
(技术支持:李 飞,联系电话:13529290247;胡宇凡,联系电话:18588454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