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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201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一、基本情况

  根据深绩委〔2017〕2号文以及《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工作指引(2017)》(A类被考评单位)的有关要求,我局认真对照各项指标及评分标准,进行逐项自查。

  (一)制度建设情况

  1.进一步加大在拟定法规、规章以及制定规范性文件过程中的公众参与力度。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制定规章和拟定法规草案程序规定》、《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我局在修订《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以及在制定《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的通知》等部门规范性文件过程中,积极通过官方网站及相关媒体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并根据公众的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

  2.严格遵循法规、规章的制定程序。2017年,我局共有12项法规、规章列入市政府年度立法计划,其中修订《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等列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另有《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列入市政府重点立法工作,目前已通过市法制办审查并上报市政府审定。我局在制定上述法规、规章过程中,严格遵循立法程序,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召开专家评审会和风险评估会,广泛征求意见并说明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

  3.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我局2017年发布规范性文件13件(含技术规范2件)。上述规范性文件及技术规范全部经过我局政策法规处的合法性审核,并报市法制办审查通过。

  4.建立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机制。按照市法制办的要求,我局启动了对法规、规章的清理工作,对由我局负责实施的10部法规提出拟保留3部、拟提请修改7部的清理意见。完成涉及本市行政审批职权的法规、规章清理工作。

  (二)行政决策情况

  一是紧紧围绕市政府重点工作,全面推进“1+N”住房制度改革。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局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推进我市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二是推动建立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2017年12月18日,由我局会同相关单位建设的深圳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上线试运行。该平台将为市民提供“一站式”租赁信息服务,实现“全市房源全覆盖、公共服务全纳入、租赁环节全打通”。

  三是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全面推进我市物业管理法律体制改革。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及物业管理各方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我局会同市法制办组成联合工作组,对《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进行了修订。经过深入调研、反复论证、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目前已经形成了条例修订送审稿,拟于近期报市政府审查通过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四是制定《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为尽快构建和完善我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政策法规体系,我局以问题为导向,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住建部门专业优势,优化制度设计,完成了《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的起草工作。

  (三)行政执法情况

  一是加大对住建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据统计,2017年,我局作出行政处罚503宗,罚没入库2333万元,行政处罚案件数量及罚没入库金额均较去年有所增加。

  二是加强对行政执法的指导和监督。积极指导各委托执法单位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完成对本年度503宗行政处罚案件的预告知书、处罚决定书的合法性审查,举办多场燃气执法、工程质量安全、两法衔接讲座等执法培训。今年我局执法工作受到省住建厅的通报表扬。

  (四)依法接受监督情况

  一是认真开展行政复议工作。2017年,共组织应对行政复议20宗(其中12宗维持原行政行为、2宗在审理期间申请人自愿撤回申请、1宗确认违法、5宗待出行政复议决定)。我局受理并审结行政复议1宗(维持区住建局行政行为)。

  二是积极组织民事、行政诉讼应诉工作。2017年,共组织应对民事诉讼19宗(其中7宗法院驳回原告的起诉或诉讼请求、10宗法院裁定按原告撤诉处理、2宗法院正在审理当中)。2017年新发生行政诉讼案件118宗、2016年结转行政诉讼案件49宗(其中32宗法院驳回原告的起诉或诉讼请求、8宗原告自愿撤诉、1宗法院裁定案件中止、126宗法院正在审理当中)。

  (五)依法行政保障及普法教育工作情况

  一是根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市法制办《2017年度法治政府考核指引》相关要求,对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部分考核指标进行审查,针对本年度出台的13部规范性文件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对实施程序的合法性进行审核。制定《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2017年重大行政决策及听证事项目录》,并组织各单位完成相应的考核任务。根据市依法治市办公室2017年度普法教育宣传方案,制定《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2017年度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工作方案》,并组织相关单位根据方案要求按季度实施。

  二是以“12·4”国家宪法日为契机,组织开展法治讲座及执法培训。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响应国家、省、市关于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及执法培训的号召,我局以法治政府建设及执法培训为主题,邀请市法制办专家来我局针对全体干部职工及事业单位一线执法人员开展法治专题培训,取得良好成效。

  三是协调相关单位开展外网投诉渠道法治化建设并配合信息中心开展局外网信息化建设工作,按市府办要求对局外网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进行自查整改。2017年在我局外网上发布规范性文件21个,政策解读14条,并在官网制作立法征求意见专题栏目1个。

  二、存在问题

  2017年,我局经自查发现,部分处室在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对涉及人民群众重大利益概念没有明确界定,导致出现个别规范性文件以征求政府部门意见来代替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情况。对此,我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强化法治意识,严格执行《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确保规范性文件质量。

  三、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

  (一)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坚决完成市政府重点立法工作任务。在2017年取得积极成效的基础上,继续牵头推进《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以及《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等法规、规章修订工作。

  (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统筹推进住建领域各项立法工作。加快推进《深圳市房屋安全使用办法》、《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深圳市燃气条例》等法规、规章的制定修改工作。

  (三)加强执法监督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组织开展局系统委托执法评估工作,按照行政执法的规范和程序,对各委托执法单位进行评估。

  (四)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制度。依法依规向公安部门移送涉嫌工程质量安全、骗购保障房等方面的犯罪材料,形成强大的威慑力量,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才安居。

  (五)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合同审查工作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专业律师对我局系统各类合同文本进行审查,防患于未然,降低法律风险。

  (六)创新行政执法培训工作,不定期组织行政执法培训活动,强化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规范,提高我局行政执法工作水平。

  特此报告。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7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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