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绿色建筑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办〔2017〕238号)、《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建科〔2015〕108号)、《绿色医院建筑评价标准》(GB/T51153-2015)以及深圳经济特区技术规范《绿色建筑评价规范》(SZJG30-2009),我中心组织完成了深圳市光明文化中心项目等8个项目绿色建筑专家评审工作。经过审查,深圳市光明文化中心项目等8个项目获得了国家级或深圳市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名单见附件),现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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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深圳市建设科技促进中心第十六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名单
深圳市建设科技促进中心
2019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