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进入关怀版 简体 手机版
search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专题专栏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服务 > 常见问题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中的“技术服务机构”是指什么单位?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建设部51号令)第十三条提及的“技术服务机构”,是指提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图纸技术审查、消防设施检测或者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等服务的技术服务机构。

  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附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文书式样》填表说明第10点:建设单位如在施工过程中自行完成消防设施检测,或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时自行完成消防设施性能、系统功能联动调试,《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表》中“技术服务机构”一栏可由建设单位填写并签名加盖公章确认。

相关附件

主办单位: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 备案号:粤ICP备2023053213号 | 网站标识码:4403000005
咨询电话:0755-12345 | 信访投诉电话、执法投诉电话:0755-83788218| 执法投诉邮箱:zcfgc@zjj.sz.gov.cn
工作时间:9:00-12:00,14:00-18:00(工作日)|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1号住建科研楼附楼一楼| 信访投诉举报箱位置: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1号住建科研楼附楼一楼信访室
版权保护 - 隐私声明 - 网站地图 - 网站帮助 - 网站操作指引 - 友情链接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800号 无障碍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