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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建筑禁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这份安全指南请收好

  一、为什么高层建筑必须对“瓶装气”说不?

  《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12)第8.4.5条规定:十层及十层以上住宅内不得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二、深圳法规红线:触碰即罚!

  《深圳经济特区城市燃气管理条例》明确规定,高层民用建筑使用燃气应当采用管道供气方式,禁止在地下部分使用液化石油气。《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更规定,在高层住宅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将面临10-15日拘留,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个人最高可处1000元罚款,造成事故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三、深圳居民如何解决相关难题?

  深圳全市管道天然气改造集中攻坚工作已于2024年结束,对于有安装燃气管道需求的高层建筑用户,可自行向我市管道天然气特许经营企业(市燃气集团)申请报装,也可以选择使用电炊具。深圳部分区对厨具更新提供补贴,居民可咨询所在社区了解详情。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是重要补充,家用设备仅需百元左右,却能实现24小时监测,泄漏时10秒内启动声光报警并远程通知。记住安装口诀:液化气报警器距地面0.3米,天然气报警器距天花板0.3米,远离油烟和高温区域。  

  四、共建无隐患社区,这些细节要牢记

  日常使用请牢记“三查两关一报警”:查气瓶保质期、查阀门连接处、查软管老化情况;使用后关紧气瓶阀、离家前关总开关;闻到异味立即开窗通风,到室外拨打深圳燃气24小时热线25199999。特别提醒:每月要按“测试键”检查报警器是否正常,5年必须强制更换。

  【政策相关小知识】

  根据2023年11月1日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城市燃气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加强燃气管道及设施的本质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用气安全,《条例》第四十六条作了如下规定:

  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在地下或者半地下建筑物内、高层建筑内使用瓶装燃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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