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日燃气使用安全提醒(劳动节·母亲节特别版)
针对假期特点的安全提醒
五月份包含“五一”小长假和母亲节,燃气使用安全呈现新特点:一是外出旅游增多,家中用气设施可能在一段时间内处于停用状态;二是家庭聚会、外出就餐频繁,居家及餐饮场所用气频繁;三是气候转暖,仍需注意用气环境安全。为了保障市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提醒广大市民和餐饮商户:
一、外出旅游,确保家中“人走阀关”
出门前要关阀:如果您计划举家外出,请在离家前务必关闭燃气入户总阀门,这是切断户内气源最彻底、最安全的做法。如果燃气灶具、连接软管等存在微漏,但家中无人,不能及时察觉,燃气泄漏到一定程度后可能发生爆燃甚至爆炸,造成严重的后果。因此,出门旅游前,一定要关闭燃气入户总阀门,也能放心、安心享受假期。
回家后要检查:假期结束回到家,请先打开门窗通风片刻。随后开启总阀门,在首次使用燃气器具前,请留心检查有无燃气异味(类似臭鸡蛋味),并观察燃气表在燃气未使用状态下指针或读数是否异常走动。确认安全无异常后,再正常点火使用。
二、餐饮消费,关注场所“安全环境”
节假日餐饮消费旺盛,用气量大、用气频繁,使用燃气的餐饮经营单位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深圳经济特区城市燃气管理条例》规定,将燃气安全纳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与燃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燃气安全使用知识、技能的培训,提高燃气安全意识,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的用气安全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安全自查,每天打烊后关闭燃气入户总阀。
三、居家聚会,守住厨房“安全底线”
家庭聚餐、烹饪频次增加,更需时刻谨记安全操作:
用气不离人,开窗常通风。烹饪期间务必有人照看,避免因长时间煲汤、炖煮而忽视灶具状态。使用燃气时,请保持用气场所通风良好。
器具合规用,软管定期查。请使用带有熄火保护装置的合格燃气灶具。燃具连接管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燃具连接软管(如金属波纹管等),并定期检查其是否存在老化、龟裂、接口松动或被老鼠咬破等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更换。
泄漏会处置,严禁危险动作。如察觉燃气泄漏(闻到类似臭鸡蛋的味道),请立即按以下步骤操作:保持镇静→迅速关闭燃气总阀→轻轻打开所有门窗通风→严禁开关任何电器(包括电灯、排风扇、手机等)→迅速撤离到室外安全地带→拨打深圳燃气24小时抢险电话(0755-25199999)或拨打110、119报警。切勿在泄漏现场使用明火、启闭电器或拨打电话。
《深圳经济特区城市燃气管理条例》核心知识问答
1.居民用户需要对燃气使用安全负责吗?
答:是的。《深圳经济特区城市燃气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规定,燃气用户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用气规定,加强对自用燃气管道及设施和相关设备的日常检查,并对燃气使用安全负责,使用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连接软管和气瓶,及时更换国家明令淘汰或者已到判废年限的燃气燃烧器具等。
2.连接燃气灶具、热水器的软管有什么要求?
答: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燃具连接软管。橡胶软管因其易老化、破损、易被鼠咬等风险,已不符合安全要求,必须使用安全性能更高、使用寿命更长的金属波纹管等专用连接管,并定期检查更换。
3.家用燃气灶具、热水器等燃烧器具的使用寿命是多久?
答:根据国家标准《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全管理规则》(GB 17905),燃具从售出当日起算,有明确的判废年限。人工煤气热水器的判废年限为6年,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热水器判废年限为8年;燃气灶具的判废年限为8年。超过判废年限的器具存在安全隐患,应停止使用并及时更换。
4.餐饮等生产经营单位在用气安全方面有哪些要求?
答:《条例》对餐饮等行业用户有更严格的规定。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应当与燃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燃气安全使用知识、技能的培训,提高燃气安全意识,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的用气安全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安全自查;主动接受燃气企业的入户安全检查,及时整改检查发现的隐患;不得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危险用气行为。
5.发现燃气泄漏应该如何正确应对?
答:首先,立即关闭燃气入户总阀门;其次,迅速打开门窗,保持通风;第三,严禁触动任何电器开关、插拔电源或使用明火(包括打电话);第四,人员迅速撤离到室外安全地点;最后,在户外拨打燃气企业抢险电话25199999。
6.燃气企业能否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又拒不整改的用户采取措施?
答:可以。《条例》规定,燃气企业发现用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拒不整改的,在履行告知义务后,有权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包括依法停止供气或暂停供气,并报告辖区所在街道办等相关部门。待隐患彻底消除并经确认安全后,方可恢复供气。因用户原因导致暂停供气、恢复供气产生的费用,由用户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