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市人大常委会于2019年8月29日修订通过,已予公布,将于2020年3月1日起施行。为确保政策配套衔接,市住房和建设局依据新条例草拟了配套文件《业主共有资金会计核算手册》,现已形成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质量,现将《业主共有资金会计核算手册(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0年2月20日9:00至3月5日18:00,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920室(邮政编码:518031),并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wyjg@zjj.sz.gov.cn。
附件:1.业主共有资金会计核算手册(征求意见稿)
2.《业主共有资金会计核算手册》附表
3.关于《业主共有资金会计核算手册》的说明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0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