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市人大常委会于2019年8月29日修订通过,已予公布,将于2020年3月1日起施行。为确保政策配套衔接,市住房和建设局依据新条例,修制定了《深圳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7个配套规范性文件,现已形成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现将《深圳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征求意见稿)》等7个规范性文件及起草说明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19年11月27日9:00至12月11日18:00,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门户网站“首页—互动交流—立法意见征集平台”(https://zjj.sz.gov.cn/gkyjzj/)在线提交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920室(邮政编码:518031),并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wyjg@zjj.sz.gov.cn。
附件:
1.《深圳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征求意见稿)》及说明
2.《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及说明
3.《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说明
4.《深圳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说明
5.《深圳市住宅区住宅类停车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全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及说明
6.《深圳市物业管理电子投票规则(征求意见稿》及说明
7.《深圳市物业管理信用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及说明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