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新区)住房建设局、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深圳房地产和物业管理进修学院,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督促我市物业管理有关人员及时掌握最新法律法规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切实提高法律意识、业务能力、职业道德素养,形成自我培训、自我学习的习惯,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开展2023年度物业管理知识在线答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题对象
全市所有物业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拟参选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候选人,全市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物业服务企业其他从业人员。
二、答题时间
2023年4月-12月。测评平台除技术维护外,24小时开放。
三、答题内容
(一)题型设置。专业能力测评试卷设置80道题,总分1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测评成绩80分以上即为合格。参加答题人员可进行多次答题,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二)试题范围。主要包括物业管理基础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深圳市业主共有资金监督管理办法》《深圳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备案管理办法》《深圳市物业管理电子投票规则》《深圳市物业服务评价管理办法》《深圳市社区居民委员会代行住宅区业主委员会职责的管理办法(试行)》等物业管理法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深圳经济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等中涉及物业管理区域安全管理的内容以及垃圾分类和文明城市创建等相关基础知识。同时,还将根据国家、省、市物业管理的最新动态和政策对系统题库进行及时更新。
四、答题方式
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或业委会委员(候选人)关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微信公众号,进入物业管理知识在线答题平台(专业能力测评)参与答题。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结果查询及应用
(一)结果查询。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微信公众号查询答题人员答题结果,及时了解各业主委员会委员、物业在管项目经理等人员的答题情况。查询内容包含答题人员姓名、单位名称、证书编号、答题成绩、电子证书等。答题合格的,系统将自动生成电子版合格证书,答题人员可自行打印或截图作为学习凭证。具体查询流程详见附件2。
(二)结果运用。物业管理项目负责人的答题结果纳入《深圳市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管理项目负责人物业服务信息计分标准》。
1.物业管理项目负责人基础信息计分规则为:物业管理项目负责人一年内应完成两次在线答题,是否完成以通过测评获得《水平测评证书》为标准;完成一次得1分,完成两次得2分。如一个项目负责人管理多个项目的,该项目负责人完成在线答题的次数 = 实际完成次数×所管项目数。最高分值为2分。
2.物业服务企业基础信息计分规则为:物业服务企业该项指标为企业在管项目各项目负责人测评结果的总和,具体计算公式为:〔所有项目负责人完成在线答题的次数÷(所有在管项目数×2)〕×2。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各区(新区)住房建设局、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要明确专人负责,梳理本辖区物业管理从业人员信息,熟悉答题系统、答题流程,会同各街道办认真组织、引导、督促本辖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及时进行在线答题;及时查询答题人员信息,在与技术服务单位确认后在辖区内通报测评情况并对测试不合格人员要开展相关培训工作。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要加大宣传力度,号召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参与,学习相关物业管理知识,提高答题合格率。深圳房地产和物业管理进修学院作为服务单位,要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答题系统日常维护,解答来电问题咨询。各部门转发文件时请预留本单位联系人电话,同时告知答题平台服务单位联系方式,方便及时解答测试人员相关问题。
服务单位技术支持联系人:周峰,联系电话:19928716105。
(二)强化培训,严格督查
各区(新区)住房建设局、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要以组织开展本次物业管理知识答题活动为契机,指导或要求街道办进一步加强本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对测试不合格物业服务人员所服务小区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纳入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计划。同时,各街道办事处要确保业主委员会委员(包括候选人)按时参加在线答题,定期对答题情况进行统计,及时提醒。
(三)总结提高,广泛宣传
目前,我局已进一步完善在线答题系统功能。我局将通过物业信息平台等途径,定期通报各区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具体答题情况。我局也将加大宣传力度,力促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形成自觉学习物业管理知识的良好氛围,提升全市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附件:1.物业管理知识在线答题平台操作指引
2.物业管理知识答题人员信息查询操作指引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