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深圳市物业服务评价管理办法》(附件1)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优化我市物业服务评价体系,现对该办法附件《深圳市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管理项目负责人物业服务信息计分标准》予以修订(详见附件2、3),请遵照执行。
附件:1.深圳市物业服务评价管理办法
2.深圳市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管理项目负责人物业服务信息计分标准
3.《深圳市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管理项目负责人物业服务信息计分标准》修订说明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2年12月19日
各有关单位:
《深圳市物业服务评价管理办法》(附件1)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优化我市物业服务评价体系,现对该办法附件《深圳市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管理项目负责人物业服务信息计分标准》予以修订(详见附件2、3),请遵照执行。
附件:1.深圳市物业服务评价管理办法
2.深圳市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管理项目负责人物业服务信息计分标准
3.《深圳市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管理项目负责人物业服务信息计分标准》修订说明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