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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修订《深圳市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管理项目负责人物业服务信息计分标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深圳市物业服务评价管理办法》(附件1)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优化我市物业服务评价体系,现对该办法附件《深圳市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管理项目负责人物业服务信息计分标准》予以修订(详见附件2、3),请遵照执行。


  附件:1.深圳市物业服务评价管理办法

  2.深圳市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管理项目负责人物业服务信息计分标准

  3.《深圳市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管理项目负责人物业服务信息计分标准》修订说明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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