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建质安〔2019〕107号
前海管理局,各区(新区)住房建设局、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市质监站、市市政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根据《2019年全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整治系列行动工作方案》(深建质安〔2019〕4号)安排,现将2019年第三季度施工安全整治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以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减少一般安全事故为目标,狠抓深基坑、高边坡、地下暗挖、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和高支模等危大工程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行为;以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为目标,全面落实《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全面推行信息化管理;以进一步落实企业责任为目标,严格执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二、整治重点
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结合季节特点和安全生产形势,三季度重点开展以下整治:
(一)基坑(高边坡)、暗挖工程专项整治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深基坑(高边坡)、地下暗挖工程分级管理制度,实施台账化管理,定期检查、评议监测数据,强化过程安全管控;各监督机构要对新建一级基坑或周边环境复杂基坑的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重点抽查,强化源头安全管控。同时对不符合以下要求的进行重点整治:
1.基坑深度一倍范围内禁止搭设临时板房或堆放其它荷载,确需搭设或堆载的,须取得书面设计文件;
2.每周对基坑、边坡、暗挖工程进行评估,监测数据超出预警值或控制值的,应按规定进行处置,并加强对周边建筑物、地下管线的监控;
3.暗挖工程严禁超挖、通风设施必须保持良好状态,加强瓦斯等有害气体监测。
(二)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按照我局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开展建筑起重机械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影响使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止使用。全面完成起重机械第三方检测,为台风季节来临做好充分准备。同时对不符合以下要求的进行重点整治:
1.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除、顶升加节、附墙等作业应严格执行“作业令”制度和“短视频上传”要求,强化现场管理;
2.施工电梯的防坠器不得超过标定期限并应定期进行防坠落试验;
3.台风期间,塔吊应按规定严格落实降节、加固等防台风措施;
4.建立塔吊管理台账,包括工地塔吊型号、数量、防风等级、位置分布、影响范围及周边居民、建筑物情况等。
(三)脚手架及高支模专项整治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立即组织开展脚手架、高支模的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各区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专项整治基础上,继续跟踪检查在建工地脚手架、高支模检查整改情况。同时对不符合以下要求的进行重点整治:
1.严格执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拆、提升“作业令”制度,严禁下降作业;
2.钢管脚手架连墙杆设置应符合标准要求,严禁随意拆除连墙杆;台风期间,严格按照外脚手架防台风临时加固措施布置连墙件,顶层外架应与主体结构连接,无法与主体结构连接的,应将脚手架与内支模架做临时连接加固或采取其他加固措施,位于最高一排连墙件以上的安全网应全部拆除;
3.高大支模工程应按有关规定编审施工方案,并按方案施工,混凝土浇筑前应进行验收。
(四)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整治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对照《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下简称《标准》)逐项找差距,落实整改责任人、时限、资金、方案等措施,并留档备查。各级监督机构重点监督执法标准化落实情况,做到“逐步推进,逐一过关”。对不符合以下要求的进行重点整治:
1.塔式起重机100%标准化。施工现场100%落实《标准》关于塔式起重机的要求;
2.脚手架100%标准化。施工现场100%落实《标准》关于脚手架的要求;
3.新开工工地100%标准化。2019年以来新开工项目全面达到《标准》要求,建立2019年以来新开工项目清单,确保逐一过关。
(五)智能化、信息化整治
1.市管工程深入应用工地智慧监管平台。定期对项目应用系统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并通报;督促项目完善硬件设备配置,强化日常维护以及系统功能的日常使用,项目视频维护责任专人负责,监督小组根据分工定时督促,积极对接解决技术层面问题,保障视频监控信息传输流畅,及时整改存在故障的视频设备;全面应用APP开展日常监督执法工作,常态化开展远程电子执法;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安全管理人员(含纠察队员)每天通过实名制闸机考勤;项目每天班前教育、隐患排查记录、巡察纠察记录以及关键作业环节短视频按时上传。
2.大力推进区管工程信息化。各区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视频专线接入方案,全面落实现场监控设备配置及专线接入工作;按照信息统计报送要求,通过直接使用统一平台、数据接口自动对接、及时维护录入信息等方式全面推进在监项目纳入监管平台,实现全市在监项目动态信息统一管理。
(六)预防高坠专项整治
施工现场进一步强化高处作业管理,尤其是加强临边、洞口、攀登、悬空等主要高处作业类型以及施工各阶段高处坠落伤害危险源辨识,针对不同作业环节、现场不同部位、各专业工种可能面临的高坠风险,完善各项防护措施及管理措施,全面采用标准化、定型化、工具式防护方式,强化安全培训教育,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消除高坠安全隐患,严防严控高坠事故发生。同时对不符合以下要求的进行重点整治:
1.高处作业人员按要求使用安全帽、安全带;
2.现场采用标准化、定型化、工具式防护方式;
3.支模架下层、外脚手架层间、钢结构吊装下层按规定设置水平兜网;
4.原有防护设施拆除后保证代替防护方式完整牢固;
5.落实防暑降温措施,预防疲劳作业和中暑情况。
(七)防汛防风专项整治
按照《深圳市防台风预案》《深圳市防汛预案》《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深圳市建筑起重机械防台风安全技术规程》《深圳市深基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要求认真做好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防御工作。落实“事前预警到位,部署到位;事中响应到位,防范到位,应急保障到位,值班值守到位,信息报送到位;事后防次生灾害到位,查险排险到位,以及监督检查、处罚到位”等“十到位”要求。同时对不符合以下要求的进行重点整治:
1.保障应急预案、应急队伍、应急物资完备,加强应急演练、应急教育培训;市级应急救援点逐个排查,确保“拉得出、用得上”;
2.制定并落实工地范围人员疏散预案,包括对接应急疏散点、疏散人员数量、人员去向分布、后勤配套保障等。建立工地防御台风人员转移安置统计台账;
3.畅通应急信息接收渠道,专人接收、处置应急信息。根据预警信息及政府通告,按照《深圳市防台风预案》《深圳市防汛预案》及有关文件的要求,及时启动分级响应。根据响应级别,组织现场隐患排查、设施加固、局部停工、全面停工、转移安置、污染防治等应急工作;
4.落实值班值守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在特殊气候条件下,带班值守和带队检查;台风白色及以上预警或暴雨黄色及以上预警期间,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在岗值守。
三、工作要求
(一)传达部署到位
各部门、各单位要将本通知文件传达到每个施工、监理企业和每个在监工地;各方责任主体应组织全面传达部署有关工作要求、整治内容,做好影像、音频记录,留档备查。
(二)自查自纠到位
各方责任主体要按照“三层三级”联检的要求做到100%全覆盖检查,对照整治重点逐一自查,建立隐患整治台账,逐一整改到位;按照《关于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纠察巡查工作体系的通知》(深建质安〔2019〕66号)要求,建立纠察、巡查队伍,并按照纠察、巡查标准要求开展纠察、巡查工作,进一步提升自查自纠能力。
(三)监督执法到位
各监督机构要按照“四个一律”原则严格执法:工程项目未落实任一重点整治要求的,一律责令项目整改,拒不整改或逾期未整改的,一律责令停工整改,并对施工单位及项目经理给予黄色警示;拒不停工整改或三季度内因同一问题两次被停工整改的,一律对施工单位及项目经理给予红色警示2个月;发生安全事故的,一律对施工单位及项目经理给予红色警示3个月,并按照“铁十条”规定,采取公开曝光、警示约谈、移送司法等措施从严从重进行处罚。
(四)督查督办到位
我局将采取约谈、通报等形式对行动推进不力的区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督办,对一个季度内连续发生事故或险情的,将组织督查组派驻督查。在三季度结束后,我局将组织开展第三方巡查评价,对各区主管部门、市质监站、市市政站的管理行为、监管项目季度重点整治情况、安全标准化落实情况、信息化应用推进情况等进行抽查,并通报量化考评结果。
(五)通报警示到位
在三季度末,各区主管部门、市质监站、市市政站应根据检查情况和事故情况,确定“安全生产示范工地”“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督办工地”“安全生产事故整治督办工地”等三类工地名单,按规定进行挂牌督办,并将三类工地名单报送我局,由我局统一在门户网站、主流媒体公布。
(六)总结报送到位
各区主管部门、市质监站、市市政站应按以下要求做好工作总结和信息报送:1.按要求每周通过微信报送执法工作统计表(附件1);2.每月1日、16日报送重大安全隐患统计表(附件5);3.每月底报送重大危险源工程台账(附件6);4.于9月25日前书面报送三季度整治总结,以及附件1至附件7。以上材料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xuantt@zjj.sz.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9年第三季度施工安全治行动每周执法工作统计表
2.2019年第三季度安全生产示范工地
3.2019年第三季度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督办工地
4.2019年第三季度安全生产事故整治督办工地
5.重大安全隐患统计表
6.危大工程安全监管台账
7.智慧监管平台推进落实情况表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