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就“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深圳公积金人》内刊制作委托”项目,委托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实施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深圳公积金人》内刊制作委托项目。
二、服务内容:通过《深圳公积金人》内部刊物,加强文化阵地建设,凝聚干部职工智慧,形成单位文化共识,提升业务水平与服务质量,成为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内部员工学习、沟通、交流和展示才华的平台以及对外交流的重要渠道。具体项目内容包括以下:
(一)对《深圳公积金人》刊物进行策划和图文采编工作,包含专题策划、原创内容编撰、稿件采编组稿以及图文校对审核等工作。
(二)对《深圳公积金人》刊物进行排版设计工作,包含封面封底设计、内页版式设计、图文编辑、设计修改等工作。
(三)提供电子书制作服务。
(四)每期印刷150份纸质刊物寄送至公积金中心。
三、采购预算:不超过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小写:350000.00元)。
四、项目期限:本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合同累计履行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十六个月。服务期满后采购单位可根据项目需求和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是否续签,最多续签两次,合同一年一签。
五、投标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果是分支机构参与投标,还须同时提供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主体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及上级主体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本项目不接受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也不接受同一总公司有两个或以上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如出现以上情形,该两家或以上投标人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按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2.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须按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按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等违法违规情形(须按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或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http://www.gjsy.gov.cn/sydwfrxxcx/)或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网站查询投标人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网“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由采购代理机构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除“印刷”以外的分包。“印刷”允许分包:
(1)不以分包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印刷经营许可证》(投标人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以分包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分包承担主体不可多于1家,且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须同时提供:
①须按照格式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须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责任等且加盖投标人与分包承担主体的公章);
②分包承担主体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印刷经营许可证》(分包承担主体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四)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六、截标时间:2024年5月28日10:00。
七、提交投标资料地点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联系电话:0755-83026699。
附件:《深圳公积金人》内刊制作委托项目招标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