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条件:
受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审议通过。
申请材料:
1.《住房公积金单位缓缴确认表》原件(加盖企业公章);
2.经公示后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企业工会决议书(盖相应章);
3.企业出具的受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相关情况说明(加盖企业公章)
4.专办员身份证件原件。
办理地点: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预约到就近的缴存银行网点申请。
其他注意事项:
1.受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审议通过,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企业是否受疫情影响且缴存住房公积金存在困难情况,由企业申报。
3.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在2020年底前提出申请,申请期限以审核通过之日起算,最长不超过12个月。
4.缓缴业务期限届满后,单位自动恢复到申请前的缴存状态。
5.办理了缓缴业务的企业,可办理提前恢复缴存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