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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缓缴业务办理指引

  受理条件:

  受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审议通过。

  申请材料:

  1.《住房公积金单位缓缴确认表》原件(加盖企业公章);

  2.经公示后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企业工会决议书(盖相应章);

  3.企业出具的受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相关情况说明(加盖企业公章)

  4.专办员身份证件原件。

  办理地点: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预约到就近的缴存银行网点申请。

  其他注意事项:

  1.受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审议通过,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企业是否受疫情影响且缴存住房公积金存在困难情况,由企业申报。

  3.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在2020年底前提出申请,申请期限以审核通过之日起算,最长不超过12个月。

  4.缓缴业务期限届满后,单位自动恢复到申请前的缴存状态。

  5.办理了缓缴业务的企业,可办理提前恢复缴存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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