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会计辅助项目。
二、服务内容
(一)辅助工作内容
完成对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住房公积金会计档案(每年约35万份)的打印、附件整理、粘贴、装订工作以及数据收集整理、核对等财务辅助性工作。
(二)工作要求
1.须安排两名专职辅助人员在公积金中心驻点一年完成上述工作。
2.辅助人员严格执行公积金中心财务操作规程和档案管理相关规定,认真负责完成相关工作。对工作过程中知悉的内部资料严加保密,不得对外泄露。
3.辅助人员须大专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遵守公积金中心工作纪律并保持工作稳定;熟练办公软件应用;其中,一人具备一年以上档案整理工作经验,一人财会专业,具备一年以上财务相关工作经验。
(三)服务期限
本次招标的中标服务期1年。项目服务期满后,采购单位可以和中标人协商确定是否续约,续约次数不得超过2次,合计续约期限不得超过24个月,且续约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改变。
如果发生辅助人员离职、休产假等情况,中标人须及时更换补充辅助人员;辅助人员更换期间无人在岗的,或请休假合计超过10天的,服务期需相应延长;每次人员变更,服务期再增加5个工作日,完成培训和工作交接。
三、投标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依法设立的组织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在深圳市范围内设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以及开展业务所需的办公条件。
(三)具有住房公积金档案整理相关经验。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四、定标方法
一次票决法。
五、项目预算及付款方式
(一)项目预算
一年费用上限28万元。
(二)付款方式
合同签署后,公积金中心向中标人支付30%费用;项目开展4个月后,再支付30%费用;项目开展8个月后,再支付30%费用;项目合作期满后,支付剩余费用。
六、项目验收
公积金中心负责对中标人提供的服务进行日常检查督导,合作期满完成工作交接,不再另行组织验收。
七、投标资料
(一)投标人资质资料、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二)投标人基本情况及近三年相关业绩简介。
(三)报价书,含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管理费(含服务费、税金、风险金等),两项单列,其中投标人应将不低于总价的80%用于人员经费。报价书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投标人自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八、提交投标资料地点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安托山七路1号裕和大厦7楼。
联系人:黄惠雯,联系电话:0755-23958335,13570878560。
九、截标时间
2022年1月6日18时。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