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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的通知》解读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部署和要求,根据《深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管理规定》(深圳市政府令第310号)、《深圳市社会投资建设项目报建登记实施办法》(深圳市政府令第311号),结合《深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充分征求社会各方意见,我局联合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委员会、深圳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共同起草完成《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一、编制背景

  自《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发布以来,深圳市制订了《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改革施工图审查制度,整合规划、建筑、人防、防雷、海绵城市等相关部门施工图审查环节,将施工图技术审查内容纳入具备综合图审资格折服务机构进行统一图审,由综合图审机构对审查合格的项目出具统一的审查报告和审查合格书。

  2018年7月以政府规章的形式出台了《深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管理规定》和《深圳市社会投资建设项目报建登记实施办法》,明确各审批部门不再对施工图的技术内容进行实质性审查和审批。住房建设部门整合规划、建筑、人防、防雷、海绵城市等相关部门施工图审查环节,将施工图技术审查内容纳入具备综合图审资格的服务机构进行统一图审。

  根据要求,我局牵头制订并发布了《深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工作方案》,为落实方案提出的工作要求,我局联合规划和人防部门共同起草了《通知》。

  三、主要内容

  (一)明确联审机构。已取得省住建部门名录备案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经市规划、住建和人防等主管部门联合认定后,可在深圳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联合审查业务。

  (二)明确审查内容。联审机构除对《深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规定的内容进行审查外,还应对申报资料是否符合规划部门核发的《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深圳市建设工程方案设计核查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以及人防部门核发的《深圳市人防工程建设意见征询单》进行审核。

  (三)明确审查时限。增加规划、人防等审查内容后,施工图审查原则上不超过下列时限:大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为15个工作日,中型及以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为10个工作日。

  (四)明确审查标准。各联审机构要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国家、行业及省市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以及相关政府部门编制的施工图审查要点要求,对施工图设计文件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的内容进行审查。

  (五)明确监管职责。规划、住建和人防等部门将依据工作职责,对审查质量进行监管,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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