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有关文件要求,充分发挥我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示范作用,促进我市装配式建筑的全面发展,根据《深圳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办法》(深建规〔2018〕1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深圳市装配式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18-2020)》(深建字〔2018〕27号),现组织开展深圳市第一批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以下简称“市产业基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含深汕特别合作区)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在装配式建筑领域具备一定的专业实力,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和管理能力,市场信誉良好,技术或产品在行业发展中有一定影响力;
3.具备完善的管理制度和产品质量管控体系;
4.具有装配式建筑项目实践经验,且参与项目具有示范作用;
5.近三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和各类质量事故。
(二)资格和业绩条件
应不低于“深圳市装配式建筑各类产业基地应具备的资格和业绩条件”(详见附件1)中对应基地类别的最低要求。
二、申报材料
满足申报条件的单位,根据《管理办法》编制申请材料,内容应包括(具体申报材料要求,详见附件2):
(一)申报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二)《深圳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申报表》;
(三)《深圳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可行性研究报告》;
(四)资格和业绩证明材料。
三、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各申报单位按申报材料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在网上申报时间内,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注册申报,按要求填写有关信息,上传申报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深圳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申报表》《深圳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均为盖章扫描件);将资格和业绩等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至以下邮箱:cjzxgreen@zjj.sz.gov.cn(注明申报单位、申报基地类型、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网上受理。经初审,申报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不齐全的,申报单位须在网上受理截止时间前在申报系统中补齐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时间
(一)网上申报时间:2019年5月20日至24日;网上受理截止时间:2019年5月24日18:00。
(二)答疑时间:2019年5月15日下午14:30-17:30在设计大厦5楼第四会议室进行答疑。
(三)专家评审时间:专家评审会另行通知,申报单位在参加专家评审会时,提交与电子材料一致的书面材料进行评审。
五、公示公布
经评审和审查符合条件的基地,将在“深圳市住建局网站(http://www.zjj.sz.gov.cn/)”予以公示,并按《管理办法》对深圳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予以认定和公布。
六、其他事项
已被国家住建部、广东省住建厅认定为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单位,可不重复申报。
特此通知。
联系人:朱工,联系电话:83787861,18319437570
龙工,联系电话:83785001,13543343810
附件:1.深圳市装配式建筑各类产业基地应具备的资格和业绩条件
2.申报材料要求
3.深圳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申报表
4.深圳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提纲)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