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合同(示范文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不同专业特点和适用范围编制了3个版本:
1.《深圳市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适用于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水文地质勘察及工程测量等工程勘察活动。本次印发版次为SFM-2017-01,即2017版第一版;
2.《深圳市岩土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适用于基坑工程、边坡工程和地基处理工程等岩土工程设计活动。本次印发版次为SFN-2017-01,即2017版第一版。
3.《深圳市工程监测合同(示范文本)》适用于各类工程监测活动。本次印发版次为SFO-2017-01,即2017版第一版。
《示范文本》使用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或不明之处,请及时向专业人士咨询。
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销售本合同(示范文本)及其中的任何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