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局全面工作。
分管市城市更新局、建筑废弃物管理处。联系各区城市更新部门。
分管机关党委(人事处)、房屋安全管理处、物业监管处,市物业管理服务促进中心(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市房屋安全和工程质量检测鉴定中心。联系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
分管工程质量安全处、建筑市场和招标投标监管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处,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市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联系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分管住房发展规划处、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处,市住房保障署。联系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分管局办公室(审批综合处)、政策法规处、房地产业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房地产和城市建设发展研究中心。联系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分管财务审计处、服务督导处、城市建设处、城市燃气管理处。联系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
分管勘察设计处、建设科技和信息化处(城建档案管理处),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市建设科技促进中心。联系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